2021年木垒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木垒县人民检察院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优化队伍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木垒县人民检察面向全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调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可放宽至40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等次。
4.大专及以上学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违纪被查处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办案中出现错案被追究的;
(4)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范围及职位要求
1.检察官助理若干名,法学专业;
2.全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并且能正常调动手续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6至2021年9月20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采取现场及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址:木垒县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木垒县法治路2号)。
网络报名电子邮箱: 234558611qq.com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赵伟 16609949494。
(2)报名时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②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毕业证、工作证、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司法部颁发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者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在编干警的,提供近三年来主要办理案件的基本情况介绍;在省级以上刊物(含内刊)发表综合信息、调研文章,或在省级以上党政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
④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能力、业绩、荣誉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照片;
(3)无法到现场报名的人员可以通过电子邮箱将相关报名资料以扫描件形式进行报名,并将邮件名设为“木垒县检察院2021年度选调考试报名+岗位名称(本人姓名)”。报考对象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有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报名材料不真实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三)面试
面试采取当场交流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考察
考察组将采取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等方式,对所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学全面考察。考察时一并进行资格终审。如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情况和选调职位计划,等额确定入围体检的人选。
(五)公示及手续办理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政审合格后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程序办理人事调入手续。
五、有关事项
1.调入人员原有领导职务不保留,职级待调入后按相关程序报组织部门重新认定,法律职务根据工作需要依法任命。
2.凡被选调的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离木垒县人民检察院,组织提拔重用或本系统遴选的情况除外。
木垒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8月6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83-vxw5BnGM_BUbfxI55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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