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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2023-08-07 09:56:50 字号: | | 【 打印 】
  2023年新疆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计划招聘53人,报名时间:8月3日10:00至8月15日20:00。报名方式: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整理如下:

  2023年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以下简称师市医共体)建设发展,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形成科学合理的人才梯队,进一步优化师市医共体人力资源配置。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兵团医联(共)体建设人事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兵人社发〔2020〕6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第五师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自主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涉及18个岗位,计划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53人(第五师医院27人、双河市中医院11人、团场医院15人),除设备工程师、人力资源干事岗位外,其它岗位均为免笔试岗位。具体岗位详见《2023年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本次招聘各岗位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专科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请报考人员认真对照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名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其中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为发布招聘后续各环节通知的官方渠道,最终拟聘用人员同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公示。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报名(8月3日10:00至8月15日20:00)
 
  1.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renliziyuan@dwsyy.cn邮箱(PDF格式)。
 
  2.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递交至第五师医院人力资源科。
 
  3.报名材料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具体报考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
 
  (2)《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需粘贴彩色一寸照片并手写签字;
 
  (3)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报名表的“报考人员承诺”,提交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名资格、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8月4日10:00至8月18日20:00)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等报名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将在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笔试
 
  1.笔试岗位。设备工程师、人力资源干事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医疗卫生类岗位不参加笔试。
 
  2.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
 
  3.笔试形式。笔试采取线上考试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4.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共2科,每科满分为100分。
 
  5.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线60分/科,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通过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面试(时间待定)
 
  1.报考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进入,免笔试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原则上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达现场面试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面试的形式进行,通过“腾讯会议”软件视频面试。面试要求及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总成绩
 
  1.参加笔试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总成绩排名以及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于全部岗位面试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通过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统一组织在第五师医院进行。
 
  (七)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招聘单位可以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人员或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九)公示
 
  第五师医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审批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五师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同级机构编制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进行实名制登记和管理,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享受人才引进待遇的,按人才引进规定服务年限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聘用人员享受岗位正常工资福利、各类假期及培训进修等。
 
  3.对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十一)到岗后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自觉接受报考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五师医院纪检办对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名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相关内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第五师医院微信公众号。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五师医院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909—2278520
 
  招聘监督电话:0909—2278941
 
  医院联系地址:新疆博乐市团结北路第五师医院综合楼二楼人力资源科(工作日10:00--14:00,16:00--20:00)
 
  招聘邮箱:renliziyuan@dwsyy.cn
 
  附件1.2023年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公开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第五师双河市医共体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报考材料要求.doc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x
  文章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3-08-04/82934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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