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67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下设5个县(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全区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实施交通建设发展计划,编报并实施年度公路建设计划;参与制订并实施全区有关公路建设的规章、技术规范与标准、公路工程定额等工作;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授权管理全区交通设施建设,管理全区公路建设市场,负责对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和公路建设从业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资信登记(备案)工作;负责全区国、省道、重要口岸、边防公路、县乡公路项目建设前期工作、项目从开工至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按规定会同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对自治区重点以上公路建设项目进行评价;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代表政府对公路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的机构。主要职责任务:接受授权或委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负责拟定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开展工程质量检查,定期发布质量动态;具体指导全区公路建设的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组织开展工程交工前的质量检测,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等。
(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任务:按照有关规定,接受授权或委托负责拟定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编制公路工程施工、养护定额和补充计价办法;承担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审查和竣工决算审核工作;发布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等。
(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区公路网日常运行监测、高速公路和重要干线公路及特大桥梁、隧道实时监测工作;承担公路交通量调查及全区公路网交通流实时监测、汇总和分析工作;承担全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和应急信息报送,以及重大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处置有关工作。
(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
新疆交通通信信息中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直接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是全区公路交通运输信息化管理机构。主要承担全区交通系统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拟定全区交通系统信息化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具体承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交通运输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二)近五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或人事部门认定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三)曾经考取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考生。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交通网(http://www.xjjt.gov.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3年11月1日至11月7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满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1968年11月30日至1995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七)笔试使用维吾尔语答题的考生,需具有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8级以上证书;
(八)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缴费时间:2013年11月8日至11月22日18:00(北京时间)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考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费每人10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或凭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笔试所在地考务部门确认后,可减免部分报名及笔试费用(当月之内,先缴后免)。
(三)报名流程
1.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
2.阅读《网上考试报名注册及使用程序说明》,并按要求进行操作;
3.填写《201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5.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笔试费,记录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2.考生一旦缴费,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不能再进行改动。
3.凡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4.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5.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6.每个考生只允许报考职位表中的一个岗位。
7.考务技术咨询电话: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服务中心:
0991—4606779、4646910、4640296
8.职位咨询电话: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0991—5283054、5283083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质量监督局:0991—5281854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局:0991—5281604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0991—5281009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通信信息中心:0991—5281801
七、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3年12月1日(星期日上午)。
2013年11月26日起开始登陆(http://bmks.xjrc365.com)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用用维、汉两种文字统一命制。使用汉文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只能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分一次。考生可根据岗位需求选择试卷语种答题。满分各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综合能力等。
(3)笔试成绩出来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出来后,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面试入围人员、时间和地点及注意事项。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以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交通网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由各招聘单位人事部门负责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面试入围人员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2013年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也可咨询相关招聘单位。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面试费每人4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2)面试考生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证实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进入下一环节。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5)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6)面试成绩出来后,由各招聘单位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向社会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7)总分计算方法:
管理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八、体检
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提前3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另选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一)各招聘单位在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将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确定拟录用人员
各招聘单位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一、公示
拟录用人员,将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二、办理录聘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所聘用单位服务满五年以上,方可申请调动或考录其他单位。
十三、招聘监督。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罗兴成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室副主任科员
监督电话:0991-5281420
十四、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交通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1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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