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师范大学招聘教学及其他岗位人员公告
新疆师范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及其他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原人事部令〔2005〕第6号令)文件要求,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及其他工作人员共112名,具体招聘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师范大学是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师范类高等院校,创立于1978年12月,学校现有三个校区,校园总占地面积3181亩。
学校现已形成包括普通本科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留学生教育、成人继续教育、中小学教育和幼儿教育在内的较完整的教育体系。学校有本科招生专业52个,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96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教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等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和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点, 2013年3月我校新增教育学、民族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三个博士学位点。
目前,学校现有18个学院,有各级各类学生250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066人(含附中351人),大学部教职工1715名,其中专任教师988人,教授144人,副教授358人,兼职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382人。学校有4个中央与地方共建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7个自治区重点学科,3个自治区重点实验室,5个自治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专业,9个自治区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学校建成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精品课程立项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自治区级精品课程立项11门,自治区级教学团队4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1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0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全国优秀教师7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人,自治区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6人,自治区“四个一批”专家3人。
学校使用汉语、维吾尔语出版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版《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其中《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社版)入选中文核心期刊(CSSCI)目录和北京大学“全国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是新疆唯一入选双核心目录的综合性人文社会科学类期刊。
学校高度重视对外交流与合作,坚持国际化发展战略,学校先后聘请外国文教专家和教师40人,与13个国家33所高校签订校际合作协议96个,外派汉语教师42名、志愿者33名,359名师生出国参加学术会议、培训、进修和攻读学位。学校在吉尔吉斯和塔吉克建立孔子学院,吉尔吉斯民族大学孔子学院连续两年被国家汉办授予“优秀孔子学院”并成为上海合作组织大学中方院校。
在未来的发展中,学校党委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教育改革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在自治区基础教育中的主力军作用,为实现新疆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积极贡献!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招聘岗位及人数:教学岗53人、非教学岗59人(详细情况见新疆师范大学201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学、非教学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即日起至5月 31 日。
五、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5、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6、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详情见招聘信息);
7、各招聘岗位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9、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6月 12 日
(二) 报名方式:
(1)疆内应聘者进行现场报名。
(2)外埠应聘者可电话报名,以传真方式于2013年6月12 日之前传送所须材料。
(三)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1)应聘教学岗、管理岗、实验岗、会计岗、技能岗到人事处报名(新疆师范大学教学主楼七楼)
人事处:赵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991-4332877 传真:0991-4332557
(2)应聘辅导员岗到学生处报名(新疆师范大学行政楼四楼)
学生处:吴老师 联系电话:0991-4332245
(四)报名须带材料:应聘者携带《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资格证、毕业生推荐表、政审证明及招聘职位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携带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政审证明原件。(注:所有证件原件在面试时需提交复审)。
(五)应聘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六)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资格审查:
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时间:2013年6月 13日至2013年6月 14日。
资格审查通过者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上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
教学岗和非教学岗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博士学历研究生可免考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1)教学岗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等。
<2>教学岗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2,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另行通知。
<4>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非教学岗笔试
<1>笔试委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命题及监考阅卷,采用闭卷方式,卷面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及专业技术能力。
<2>非教学岗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可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4>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岗位排名和是否进入面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公布。
2、面试
(1)教学岗位面试采用教学、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满分100分。
<1>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招聘人数与应聘者人数可按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入围的人员。如有进入面试放弃者,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员,若达不到1:2比例的,可由新疆师范大学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通过者可根据综合成绩进入体检,若出现放弃体检者,可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面试考核内容:①教案(10分):主要考察教学理论、方法;②课堂教学(60分):主要考察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学技能等授课能力;③答辩(30分):主要考察知识面、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科研成果突出者优先。
(2)非教学岗面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演讲及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满分100分。
<1>进入面试人员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低于1:3的比例(少于1:3的比例的岗位取消本岗位的招聘计划),确定进入面试考核的人员;如有进入面试考核放弃者,可按照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考核内容:
管理岗位和辅导员岗位面试考核的内容:①专业能力测试(30分);②组织协调能力(25分);③应变能力(20分);④语言表达能力(20分);⑤举止仪表(5分)。
工勤技能岗和教学辅助岗位面试考核的内容:①专业理论考试(40分);②技能操作(60分)。
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网上进行通知。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因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面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上进行通知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折合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及综合成绩排名。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1)教学岗综合成绩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2)非教学岗综合成绩100分。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九、体检
拟聘用人员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所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考察
(一)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聘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十一、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师范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按照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新疆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非教学岗中如有优秀人才总成绩并列的,在征得部门及本人意见并上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审批后,可进行岗位调剂
十二、公示
经新疆师范大学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确定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和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www.x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师范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博士学历研究生可适当放宽报到期限)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五、招聘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要求进行,新疆师范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
监督人:谈爱民(正处级纪检员) 监督电话:0991—4332868 4333667
十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师范大学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新疆师范大学校园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2.资格审查表
新疆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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