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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16人 10月8日起报名

2013-07-30 08:16:37 字号: | | 【 打印 】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食品药品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人,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行;


  3. 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条件;


  4. 具备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26岁以下是指1986年8月30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达招聘方案审核通知书后的3天内,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xjda.gov.cn/)上发布,并在《新疆日报》上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相关直属事业单位张贴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至11月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应聘者只选报一个符合资格条件的职位,在本办法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名,接受资格审查。


  3.报名时间为2012年10月8日至11月2日工作日期间。


  4.报名地点


  (1)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自治区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招聘人员的报名,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乌鲁木齐市新明路13号),


  联系人: 谢振明  报名咨询电话:0991-2618043


  (2)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人保科(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00号)负责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岗位的报名。


  联系人: 闫海鹰   报名咨询电话:0991—2815316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5、报名时所需资料


  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报名,主要包括:1)、《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详见附表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除外)提供HSK8级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工作经验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报名的,需提交就业推荐书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以上相关证件对原件进行查证,复印件留用。3)、另交两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经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确定符合条件人员


  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不足3 人的招聘岗位自动取消。


  (三)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www.xjda.gov.cn/)公布,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汉语言进行考试。


  1.笔试分为行政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两部分,各占50%。笔试成绩出来后,名单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www.xjda.gov.cn/)公布。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岗位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若出现放弃面试人员,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相关通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www.xjda.gov.cn/)公布。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应变能力和专业基础知识等,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面试地点,准时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缺少上述证件又不能确认其真实身份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对成绩如有异议,可当场提出。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成绩100分值=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www.xjda.gov.cn/)上公布,同时在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事业单位张贴公告。


  (四) 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本单位相关规定执行。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由体检者自理。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按拟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另行安排体检。


  (五) 考核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统一进行考核考察,考核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考核考察不合格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 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拟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对于放弃者依次递补,报局党组会研究决定。


  (七) 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xjrs.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http://www.xjda.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及公示期间反映问题经核实后不影响聘用的,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审核,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后转正。


  四、招聘纪律


  如果应聘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五、招聘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自治区纪检委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此次招聘工作。


  李虹  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副组长、纪检监察室主任 监督电话:0991—2660453


  王晓兵  自治区纪委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干部  监督电话:0991—2660453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属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资格审查表、岗位表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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