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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新闻办:新疆兵团考录基层民警相关情况

2013-08-10 08:08:33 字号: | | 【 打印 】

兵团新闻办权威发布: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开考试录用基层人民警察相关情况

  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录基层民警简章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录基层民警简章解读

  新疆兵团招录151名人民警察 27日至31日报名

  201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考录基层民警职位表

 

  为加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基层公安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2012年兵团决定采取公开考试、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录取的办法,面向阿克苏地区、巴州、喀什地区、伊犁州(不含塔城地区、阿勒泰地区和奎屯市)、哈密地区、和田地区(以下简称“六地州”)分别为农一、二、三、四、十三、十四师团场社区(连队)警务室招录151名基层人民警察。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职位


  (一)招考对象


  1.在“六地州”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2.在“六地州”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3.“六地州”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4.“六地州”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5.在“六地州”服务的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二)报考条件及职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职位表》中 “3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7月26日以后出生的。其他依此类推;


  5.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此次招考要求的学历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以及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任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关于职位。各招录机关具体的招录职位、招考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7月26日后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查询具体职位。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考试报名均在网上进行。


  请考生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www.btpta.gov.cn/)。


  报名时间:2012年7月27日10:00至7月31日18:00。


  提醒考生注意: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更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或核减招考计划。


  三、招录程序


  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公示和录用。


  四、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笔试地点:在农一、二、三、四、十三、十四师设立考点。


  笔试时间:2012年8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012年8月24日18:00,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笔试划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报考职位,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缺考一科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打印的《报名表》和《职位表》中报考职位“其他条件”栏上需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到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审查。信息不实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视力检查,体检环节不再检查视力。视力检查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评分三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进入面试。


  因资格复审、视力检查、体能测评不合格造成职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2012年9月1日。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考生的总成绩由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计算得出。计算方法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在网上公示,时间为一周。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务员录用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七、招考监督工作


  从入闱制卷、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公示环节,兵师纪检监察机关全程参与监督,确保招录工作公平公正。同时,兵团纪委信访室(0991-12388)、兵团党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0991-12380)、干部三处(公务员管理处)(0991-2890637)设立3部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八、其它有关问题


  (一)关于提请考生注意的问题


  1、考生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如发现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其本次考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2、考生要结合自身实际,选报适合自己的职位。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要防止扎堆报考。


  3、考生注意准时参加考试。各项考务信息均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4、公务员录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在此提醒广大报考人员注意。


  (二)审稿要求


  1、为了向社会准确发布招考政策,保证信息传递准确,我们请各位新闻界朋友,凡在媒体上发布的稿件,先经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审核后,再予发布或刊登。


  2、审稿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可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等方式进行。


  联系电话:0991-2890637


  联 系 人:王新戈


  传    真:0991-2890477


  邮    箱:btgwyglc@xjbt.gov.cn


  兵团党委组织部        兵团人事局


  2012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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