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呼图壁县2012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简章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呼图壁县干部队伍,根据《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昌州党办〔2010〕22号)和干部遴选有关规定,呼图壁县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县法院、县城乡规划管理局规划服务中心、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电视台、县文化馆现面向全疆公开遴选10名工作人员。
一、遴选范围
全疆范围内党政群机关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干部、事业单位在编干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下列人员不属于此次选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因犯错误被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五)近两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合格)以上;
(六)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七)具有正常履行遴选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职位表)。
三、时间安排(以下均为北京时间)
(一)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 2012年6月18日上午10:00—7月5日下午19:00 ;
2、领取《准考证》时间:7月10日10:00—11日18:00
(二)资格审查时间:7月12日 10:00。
(三)笔试、面试时间(笔试、面试一并进行):7月1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时间:7月17日
(五)体检时间:7月19日
(六)考察考核时间:7月23日- 26日
(七)公示时间:7月31日-8月6日
四、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选用的程序进行。
(一) 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设在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中心。
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遴选办统一组织,报名者可以直接到报名地点报名(每天10:00-19:00〈北京时间,下同〉),也可以邮寄的方式将报名材料寄至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中心进行报名(邮寄地址: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流动中心,邮编:831200)。每人只能从公开遴选的职位中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限。
报名人员年龄、工作时间的界定,均以2012年6月1日为准进行推算。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路途较远的,可先邮寄复印件,待笔试前携带原件进行确认,符合条件的,参加笔试);
(2)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5张;
(3)《呼图壁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本单位及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粘贴电子版照片)。
(4)报告公务员岗位的,需提供公务员录取文件或录用审批表复印件;报考事业单位岗位的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文件或聘用审批表复印件。同时报名人员还需提纲近两年的考核表复印件。
报名者可登录呼图壁党建网、呼图壁县政府网、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下载《呼图壁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严格按照选聘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选聘职位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考生持本人毕业证、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遴选职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5张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资格审查表。
(三)笔试、面试
笔试和面试一并进行,各占100分。笔试由遴选办统一组织,采取闭卷方式,试卷一律用汉语命题,汉语答卷。面试用汉语答辩,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命题及组织,由遴选办负责。笔试面试内容均以岗位知识为准。总成绩按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四)体检
1、由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根据总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参照人事部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资格,并按分数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经本人书面申请后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
3、体检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在本职位考生中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五)考核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按每个职位1:3的比例组织考察(不足3人或特别优秀的不受此比例限制,由县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调阅相关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就考生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实。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建议人选,提请遴选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七)公示及使用
对拟选聘的人员在呼图壁党建网、呼图壁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含公休日)。经公示发现有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是否递补,由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未发现影响录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五、遴选工作的监督和其他要求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呼图壁县纪检委(监察局)进行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开遴选过程中,存在需要回避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搞非组织活动等违纪行为的,取消其资格并进行组织处理。
(五)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呼图壁县党建网、呼图壁县政府网、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页进行及时公告,并在呼图壁县政府政务公开栏张贴公告形式发布通知。
本简章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呼图壁县委组织部干部科:0994-4512380
呼图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994-4502502
监督电话:呼图壁县监察局执法监察室 0994-4513822
附件:
1、《2012年呼图壁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
2、《呼图壁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昌吉州呼图壁县委组织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2012年呼图壁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附件2:呼图壁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