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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考面试通知: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

2013-09-06 08:02:01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物资储备局关于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2012年公务员招考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选名单

 

职位

姓名

准考证号

职位最低

面试分数线

时间

人事保卫处科员

钱雯雯

495233103630

111.2

2月23日上午9:00开始

徐忆依

495233104622

杨扬

495233278411

杨文硕

495234066123

郑玲钰

495239150828

 

 

二、面试确认、资格复审

1、面试确认:考生应于2011年2月18日11:00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明确是否参加面试。考生应在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考生***(姓名)确认参加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面试”字样。电子邮件正文应包括:考生报考信息(姓名、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固定电话、手机)、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的人事部门联系人信息(姓名、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联系人信息(姓名、部门及职务、办公电话、手机)。面试确认电子邮箱:renbaochu@163.com。

如考生放弃面试资格,须在2月21日上午11:00前将将本人签名的书面“放弃面试申明书”传真至我办(传真号:0571-85117167)。随意放弃面试的,该生有关情况将记录在案,供今后各单位招录时参考。

2、面试现场资格复审: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之间携带本人一寸彩照3张、身份证件(身份证、工作证等)、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的英语或计算机考级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人保处(杭州天目山路45号西湖物资大楼六楼610室)进行资格复审。未按时到现场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时间安排

1、面试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月21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

2、面试时间: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00开始。

3、体检时间:2月24日(星期五)

4、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在上午8:30进入候考室集中封闭,截止当天上午8: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5、请考生合理安排好时间,以免迟到。

四、地点

1资格复审地点:

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人保处(杭州天目山路45号西湖物资大楼六楼610室)

注:从城站火车站可乘坐21/K21路至武林门马塍路口站下车;从火车南站可乘坐301路至武林小广场下车;从杭州萧山机场可乘坐机场大巴至武林门(民航售票处)

2、面试地点:

候考室: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六楼会议室(杭州天目山路45号六楼会议室),考生须在此集中候考;

面试室:国家物资储备局浙江办事处七楼会议室(杭州天目山路45号七楼会议室)(由工作人员导引)。

五、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根据规定,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

六、体检和考察工作安排

面试结束后,若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依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七、有关费用

1、免收所有考试、体检费用;

2、考生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八、成绩公布

面试第二天,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的公告栏中公布面试成绩。

九、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所提供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2、面试确认后,因考生原因未参加面试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十、联系人、咨询电话:

联系人:浙江办事处人保处:诸军、杜晓影

咨询电话:0571-85117167(传真);85118073;

13067844056、13655815957

 

二O一二年二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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