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兵团十四师面向全疆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十四师各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疆公开招聘45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在疆工作的各类高校毕业生;
2、在疆服务的四项目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村官(连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
3、新疆生源的内地高校毕业生;
4、疆外生源的新疆高校毕业生;
5、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6、援疆干部的配偶及子女;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2、近五年来被兵团、各师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在公务员考录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未满五年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公务员。
4、十四师事业单位招录的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在职人员。
5、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6、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三年的考生。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年龄、性别、学历及职称条件需符合相关职位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各职位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5日—11月25日(北京时间10:00—19:00)。
报名地点:农十四师人事局
招名条件:考生需持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考试报名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每科目40元、面试费40元。
资格审查:由师人事局、用人单位按照招考简章和职位表负责进行。
准考证发放时间:2011年11月26日-28日
外地考生可采取传真报名,笔试前2天持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职称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十四师人事局进行资格审查和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1年12月3日,详细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均为汉语。
(1)《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3天后,笔试成绩在兵团人事人才网和报名点公布。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十四师人事局统一确定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1年12月10日,地点:农十四师机关三楼第三会议室。
2、在进入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与考生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均用汉语答题,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费用40元。
3、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笔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体检时间:2011年12月5日。
按1:2的比例取总成绩排名靠前的考生进入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体检前三日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的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考察:2011年12月8日-18日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拟录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如果排名靠前的考生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序,从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十四师机关和兵团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检结果、拟聘职位等。
(七)聘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以及公示后无异议的拟招聘人员,农十四师组织部、人事局审批后,各用人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监督与回避
农十四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意见,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监督电话:0903-2566030
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原则及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的具体职位详见《二O一一年农十四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请考生务必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0903-2566011、2566476
十四师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十四师人事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