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自治区事业单位新录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试行办法》(新人发[2004]69号)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4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开岗位、平等竞争、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四)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五)符合招聘岗位职责的其他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www.xjrs.gov.cn)、新疆人才网(www.xjrs365.com)以及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xjgtzy@.gov.cn)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11日至11月16日。
(二)报名
报考者须携带以下报名材料(提交材料复印件须A4纸):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位证、毕业证、个人简历一份(内容:个人基本情况,专业成绩,社会工作),少数民族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等。上述证件齐全符合岗位条件(工作经历须有关证明)者方可报名。填写《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4日至2011年11月22日
报名期限:7天(双休日不接收报名)
报名地点:
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办公室(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座11层)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12号楼1层)
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44-2号)
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总工办(乌鲁木齐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9层)
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办公室(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390号深圳城10层1021室)
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座12层)
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东路390号深圳城10层1005室)
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6号国土资源厅7层
联系人及电话:
张丽萍 自治区土地开发整理建设管理局 0991-2305000
闫 艳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机关服务中心 0991-2620430
郭新伟 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 0991-3831801
刘孝乾 自治区国土资源信息中心 0991-8897061
陈 静 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 0991-4831261
王光文 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13999955829
闫晓兰 自治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0991-4820436
陈 晓 自治区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办公室 0991-8831187
(三)资格审查
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人事处和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相关资料、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试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www.xjrs.gov.cn)、新疆人才网(www.xjrs365.com)和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站(http://www.xjgtzy@.gov.cn/)进行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考试环节,考试用汉语进行作答。
考试方式:(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考试,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根据报考岗位1:3比例进入面试,不达到一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笔试占60%,面试占40%。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费和考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七、体检
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人事处统一组织拟聘人员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考生自理)
八、公示
考试、体检等方面均合格者通过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xjrs.gov.cn)上进行公示,期限为7天。
九、录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人事处组织实施。
十一、招聘监督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由自治区人社厅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处、自治区纪委驻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此次招聘。
木合塔白尔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工作管理处
监督电话: 0991-3689707
王智勇 自治区纪委驻国土资源厅(监察室)
监督电话: 0991-2664233
附件1: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事业单位2011年招聘计划表(下载)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