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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国考面试通知民政部

2013-09-19 02:58:41 字号: | | 【 打印 】

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将民政部公务员面试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2年2月22日(星期三),按不同职位分别进行。

二、面试资格复审

已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需进行面试资格复审。

时间:2月21日(星期二)上午8:30。

地点:民政部机关(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3号楼一层多功能厅。(乘车路线:乘2路公交车东华门站、60路公交车锡拉胡同站下车;乘地铁一号线王府井或天安门东站、五号线灯市口站下车。)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5、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留学回国证明和国外学位认证书;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项目考生,需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具体要求见2012年1月18日发布的《民政部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确认和邮寄材料复审有关事项公告》)

以上证件、证明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面试及录用资格。

三、面试具体安排

面试按不同职位分上、下午进行,请考生按各职位要求分别于相应时间报到并参加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面试时间

面 试 职 位

上午9:00

政策法规司综合处、民间组织管理局办公室、民间组织管理局政策法规处、优抚安置局复员干部安置处、救灾司备灾处、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和残疾人福利处、人事司(社会工作司)劳动工资(综合)处7个职位

下午13:30

办公厅综合处、办公厅秘书处、民间组织管理局执法监察办公室、社会救助司农村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农村社区建设(综合)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城市工作处、社会事务司综合处、人事司(社会工作司)社会工作一处、人事司(社会工作司)社会工作二处、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办公室、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培训宣传处11个职位

 

    上午面试的考生应于8:30前到候考室(部机关3号楼4层新闻发布厅3417房间)签到入闱封闭管理,下午面试的考生应于13:00前到候考室签到入闱封闭管理。

请各位考生自行安排好行程,按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当天上午8:50、下午13:20后仍未报到者视同放弃面试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附件:民政部2012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名单

 

民政部人事司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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