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区考政策解答政策解答(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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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自治区公务员招录报名开始后,受到社会及考生的广泛关注。现将考生关注的一些问题作如下解答:
(一)国外毕业证书认证。根据国家规定,凡在国外就读并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须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进行学历认证。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后,考生按照认证后的情况进行报名。对取得国外学历证书并经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进入资格复审时,必须携带国家对学历认证的相关资料。
(二)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留学归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简章》和职位表要求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资格复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资格复审部门。
(三)地州市当地户籍职位。限定地州市当地户籍的职位,除当地户籍人员可报考外,地州市当地院校毕业的内地生源毕业生,或在当地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自治区统一选派到当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或选调生的配偶、当地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当地援疆干部的配偶或子女、当地驻扎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或子女均可报考。此外,上述人员也可选择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四)少数民族考生报考职位。1.少数民族考生可报考少数民族职位,也可报考民汉不限职位。今年招录总体计划中,少数民族职位2480人,族别不限职位2771人,少数民族可报考职位5251人,占计划招录总数的67%。2.笔试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兹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3.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字)答题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或提供国家颁发的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考试HSK6级及以上或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MHK三级甲等及以上证书的少数民族报考人员,免试《汉语基础知识》。
(五)职位专业设置。今年的招考职位是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3)(试行)》设置的大类和专业,同时还设置了2933个职位不限专业。考生可选择相应的专业职位,也可选择专业不限职位。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专业参考目录内,可选择专业不限职位报考,也可电话咨询招录单位。
(六)女性考生报考职位。女性考生,既可报考女性职位,也可报考性别不限职位。今年除政法机关职位外,其余4917个职数中,性别不限职数2518个,专门面向女性的职数515个,女性可报考的职数达到3033个。
(七)人民警察职位体能测评。公安机关、森林公安机关、监狱、劳教、检察院及法院法警等各类人民警察职位,均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体能测评,请报考人员及早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八)自治区区级机关特殊岗位。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规定,自治区级及以上机关除特殊岗位外,一般不直接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今年自治区区级机关设置49个专业性较强的特殊职位,主要是指法医、小语种、网络侦察、地质、能源等。
(九)把握好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5月20日开始至27日。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将适时发布职位报名动态情况,请考生及时关注。需提醒考生的是,为避免后期人员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瘫痪,请考生选择好职位后抓紧时间报名。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