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西藏政法干警考试公告解读
2016年西藏自治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培养招录公告于8月28日正式发布,本次招录考试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9月3日。笔试时间为:2016年9月24日——9月25日。与2015年相比,本次招录培养考试最大的变化是招录人数增加,笔试时间推后5天。还有哪些变化值得关注,西藏公务员考试网专家第一时间对本次招录公告进行深入解读。
一、招录人数增加
2016年全区计划招录培养政法干警272名。而2015年计划招录培养政法干警261名,相比而言,招录培养人数增加11名。考生要抓住机遇,努力实现自己设定的目标。具体如下图:
(一)按照招录培养系统分析
根据招录培养系统的对比分析,不难发现,本次招录培养,法院系统增加60名,检察院系统减少3名,公安系统减少100名,司法行政系统增加54名。这也意味着今年招录培养的人员主要集中的法院系统和司法行政系统。
(二)按照招录对象分析
根据招录对象来看,本次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招录人数增加,增加52名;面向退役士兵招录人数减少,减少41名。这意味着应届毕业生在考试中通过的概率也会有相应的提升。
(三)按照培养层次分析
根据培养层次来看,本科培养层次人数占比依然很大。专科培养层次人数有所减少,法律硕士培养层次人数有所增加。
二、招录对象及条件有变化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的对象与2015年相比,有变化。招录对象由三类变为两类。招录条件变化不大。具体为:
招录条件与去年相比,变化并不大。因此,考生重点关今年的招录条件即可。具体招录条件主要为:
三、报名要细致
本次招录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9月3日。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西藏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使用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报名资料进行报名。第一批公开考录未注册和报名的考生需重新注册和报名。
退役士兵使用退役证书编号作为考生号进行注册和报名,无退役证书者不得注册和报名。
本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四、笔试、面试变化不大
本次招录考试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
具体笔试时间如下表: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面试时间为2016年11月。面试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退役证)。携带证件须与报名注册的证件一致,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时,报考双语试点班的,需测试相应民族语言能力,民族语言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总成绩。
五、优惠政策不容错过
本次招录培养考试中,优惠政策不容错过。具体优惠政策有:
(1)由自治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招考计划人数1∶1.5的比例(报考法律硕士职位的按1∶3的比例),按职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2)优惠政策:民族地区和条件特别艰苦地区的当地考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给予适当照顾。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对报考条件特别艰苦地区基层政法岗位的退役士兵,可在划定分数线时予以倾斜。
六、培养院校及专业有调整
本次招录培养院校为四川大学、西藏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共4所。培养专业为法学、司法警务、法学(社区矫正方向)。而2015年培养院校为西藏大学、四川大学、浙江警官职业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辽宁警察学院、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共10所。培养专业也较多。
七、报考政法干警优势明显
参加本次招录考试的考生被录取后,在校期间免收学费,还可以获得生活补助费。这就意味着,顺利通过政法干警考试的考生,既可以在学历方面得到提升,也可以在顺利毕业后,成为一名公务员。具体为:
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录取院校、定向单位所在自治区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被录取人员的档案和户口应迁入录取学校,在校期间应严格遵守院校各项规章制度。
招录人员学业期满合格毕业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的服务期限为: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本科层次的满7年,专科层次的满9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交流。
温馨提示: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6年9月21日——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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