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藏自治区江苏省用人单位招聘西藏籍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告
为认真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明确提出的“对口支援省市、企业每年吸纳一定数量的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就业”目标,帮助我区解决高校毕业生区外就业,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扎实开展就业援藏工作。目前又向我区提供了多个就业岗位面向西藏籍高校毕业生开展定向招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专业对口或相近,注重综合素质。
二、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企业及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历届未就业毕业生、2012届未就业毕业生及2013届西藏籍高校毕业生。西藏籍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西藏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较好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沟通能力较强。
(三)每人最多报2个岗位。
(四)有意愿到内地就业而未报江苏省的均可报名。
四、报名时间
2012年9月8日至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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