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湖南省衡东县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为了引进紧缺专业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经县委、政府同意,2011年面向全日制本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公开选聘28名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双向选择”的原则和学科需要、专业对口、注重能力水平的原则。
二、选聘单位和职位
1、水利水电局下属单位5人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3人,水文与水资源工程专业1人,水土保持专业1人
2、林业局下属单位4人
林学、园林、森林资源保护、林学(森林防火)专业各1人
3、文化局下属单位3人
①文化馆:音乐或音乐表演、舞台设计专业各1人
②剧团:编剧专业1人
4、审计局下属单位3人
工程造价、工程管理或土木工程专业2人,审计专业1人
5、畜牧水产局下属单位4人
畜牧、兽医、动物检疫、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各1人
6、农业局下属单位2人
农学、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各1人
7、广播电视局下属单位3人
播音主持专业2人,电视编导或表演专业1人
8、药监局下属单位4人
药学专业2人,食品质量与安全或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2人
三、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年龄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或硕士学位,专业对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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