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西藏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考加分提供材料的通知
关于2012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提供有关材料的通知
各位考生:
西藏自治区2012年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对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表彰的高校毕业生实行加分政策。即: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获得两项(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笔试总成绩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务必于9月3日前将证书原件及相关文件报送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891-6325863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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