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地震局2011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报经中国地震局批准,2011年西藏自治区地震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2006年1月1日执行)及中国地震局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西藏自治区地震局2011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一览表
序号 岗位 专业 学历 其他要求 备注 所属部门 工作任务 人数 1 地震工程研究所 地震勘察、地震安评 1 地质学、工程地震、地质构造、土木工程 本科(学士)及以上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学位要求与学历相对应 需经常野外作业,要求身体素质好,较适合男性 2 那曲 地震台 台站观测 1 地球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大专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30周岁及以下 工作环境在海拔4000米以上,条件艰苦,同等条件下藏族优先 3 阿里 地震台 台站观测 1 不限 大专 应届、在职不限,30周岁及以下 工作环境在海拔4000米以上,条件艰苦,具有两年以上地震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藏族优先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公开招聘。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反对分裂旗帜鲜明;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及其它条件。
四、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方式及流程: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不设现场,采取邮寄和网上报名方式,流程如下:
应聘者下载填写《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送至我处电子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历(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自发布公告之日起截止时间为2011年4月24日。
初审通过后,我处会在2011年4月25日下午17:30前电话或邮件通知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
通过初审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发送至我处电子邮箱或邮寄。个人简历投递时间为2011年4月26日-4月30日。
邮件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所有资料予以保密。
邮箱地址:mll@eq-xz.cn
通讯地址:拉萨市娘热路22号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人事教育处
网址:http://www.eq-xz.net(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网站)
邮编:850000。
联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彭凤山0891-6333213
梅莉丽0891-6349062
(二)注意事项
1、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只能申报本次招聘中的一个岗位。
2、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报名与资格审查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三)资格初审合格公布:
对于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将于2011年5月9日在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和西藏地震信息网上公布名单。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1、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考试”两门,满分各为100分,考时各120分钟。专业考试主要内容:工程地震及地球物理专业知识。考试地点在西藏自治区地震局四楼会议室(地址:拉萨市娘热路22号),考试日期为2011年6月1日。
2、面试。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降分排序1:3的比例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西藏自治区地震局组成7人考官小组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1年6月3日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专业考试)÷2×50%+面试成绩×50%。
3、笔试、面试人员的往返路费、面试期间的食宿费用及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体检
按照综合成绩降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由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人事部门组织到指定的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考察工作由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确认。
八、审批与聘用
1、考察合格者,由西藏自治区地震局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拟聘用意见,并对拟聘人员在中国地震局门户网站、西藏地震信息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报中国地震局审批。
2、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附件:201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