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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拟录用人员报到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3-07-31 08:15:32 字号: | | 【 打印 】

各位考生:

2010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拟录用人员定于2010年11月13日-15日报到并派遣。根据本次考录公告规定,为确保考录工作的公平、公正,自治区考录办在拟录用人员报到时将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凡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允许报考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录用人员并根据考生报考的职位和去向进行派遣。现将拟录用人员报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


(一)11月13日上午9:30—下午18:00,报考昌都、那曲、阿里三个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报到。

(二)11月14日上午9:30—下午18:00,报考日喀则、山南、林芝三个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报到。

(三)11月15日上午9:30—下午18:00,报考拉萨市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报考基层行政、密码、政法委、质监、工商、国税等部门公务员职位以及报考区直其他部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考生报到。


二、报到地点


西藏大学财经学院礼堂(拉萨市金珠中路82号)。


三、报到注意事项


(一)考生本人必须到现场报到。

(二)报到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携带就业报到证原件。

(三)因助学贷款未按时拿到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和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四)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处理。


四、其他


报考基层公安部门公务员职位的考生,待体检结束后派遣,具体派遣时间由区公安厅负责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891—6327456 6823043

 


西藏自治区考录办

2010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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