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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西藏第二批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及入口

2013-08-02 08:09:05 字号: | | 【 打印 】

  2010年西藏第二批公务员考试于2010年9月18日举行。

  根据西藏公务员考试历年考试规律,预计2010年西藏第二批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为考后1个月内。

  参考:

  2010年西藏第一批公务员考试时间:4月25日;2010年西藏第一批公务员考试成绩查询时间:5月11日;

   成绩查询入口>>>


  考后注意事项:

  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1、考生两门笔试科目成绩之和为笔试总分。

  2、区考录领导小组按照考生笔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各招考职位、招考专业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4、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我区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笔试总分加5分;对服务3年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我区“三支一扶”考生,笔试总分加12分。

  由区考录办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要认真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西藏自治区2010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基层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已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今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政审表可继续使用。

  体检

  (一)报考基层公安部门公务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家庭困难的我区农牧民子女和城镇居民子女,凭民政部门或学校相关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由区公安厅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报考基层公安部门公务员职位体检合格的人员和报考其他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西藏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和录用派遣

  1、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政审表、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区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持就业报到证。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到时,区考录办对拟录用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按照考生报考去向进行录用派遣。其中,报考党群部门的由区党委组织部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报考政府部门的由区公务员局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经复审,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服从组织派遣的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

  联系电话:0891—6821125 632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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