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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考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员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06-06 09:13:53 字号: | | 【 打印 】

各位考生:

热烈欢迎报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提高审核工作效率,保证考生在报考时间内成功申报理想职位并提前做好应考准备,现就报考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请认真阅读《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http://bm.scs.gov.cn/2013/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21011204257.html)、《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http://bm.scs.gov.cn/2013/UserControl/Department/html/20121012183051.html)和本通知,详细了解有关招考政策,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考简章,了解职位信息及条件要求后,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合的职位进行报考。

二、允许年龄在3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1年10月15日以后至1976年10月14日之前出生)持有甲类船长、轮机长船员适任证书人员报考招录甲类大副、大管轮等特殊专业职位。以上人员报考不通过网络报名,采用纸质书面方式报名。报名前,报考人员请直接与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电话沟通(各直属海事局联系方式见附件二),并将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三)通过传真方式至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发送传真后请与所报考的直属海事局电话确认)。以上人员通过传真方式报考,不得同时报考多个职位。如发现重复报考,则取消其报考资格。35周岁以下人员仍通过网络报名。

三、招考简章中各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在报名时均必须具备,如不具备不得报考。其中有关基层工作经验、工作经历(经验)等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但以下条件除外:

1、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学历和学位证书、有效的航海院校学生适任评估和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专业英语(外语)八级证书可在2013年毕业后到单位报到前取得并提供。

2、船员适任证书、引航员证书、验船师资格证书可在面试前取得并在面试时提供。

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信息资料要求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后果自负。

四、留学归国人员不得报考限应届生和限2013年应届生的职位。留学归国人员在报名时必须取得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招考公务员不组织专业考试。

六、公安职位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人民警察职位体检标准执行。

七、“中共预备党员”可以报考要求“中共党员”的职位。

八、考生可以以第二学位专业报考相关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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