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残联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2人公告
摘要:云南省残联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招聘22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12日。地点:昆明市西山区鱼翅路466号(土堆村)--云南省华夏中专。
云南省残联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报经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云组复〔2015〕13号),省残联所属事业单位省华夏中专、省聋儿康复学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名工作人员。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文件的通知》(云人社发〔2011〕65号)等文件规定,现就省残联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详见《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残疾人服务的精神。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或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
4.应具备相应的文化程度。
5.身体适应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二)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详见《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情况表》。
三、招聘方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对外公告
1月29日在省残联网、人事人才信息网等网站和有关媒体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2月10—12日。
地点:昆明市西山区鱼翅路466号(土堆村)——云南省华夏中专。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由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报名登记表;应聘专业的资格证、《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是党团员的需提供组织证明;是残疾人的需提供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能证明个人业务水平、业绩的材料;2张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片(请考生从省残联网站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认真填写,注意查看省残联网站公告)。报名费80元/人。
2.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时现场由相关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相关资历、证件进行审核,经领导小组资格审核合格后,进入下一环节。每个岗位的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小于3:1,若低于3:1的比例,该岗位招聘计划将被裁减或取消。2月13日在省残联网站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3.领取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于3月5—6日持身份证到云南省华夏中专领取准考证。
(三)笔试
按“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封闭进行。
1.笔试范围、分值。
笔试总分为100分。范围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知识教程(2013版)》(云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张昌山主编,云南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用书),占50%,残疾人保障法律、法规、时政等综合基础知识,占50%。
2.笔试考题试卷。
由领导小组临时选定人员成立试题和阅卷组封闭进行。出A、B两套笔试卷,并于考试当天将A、B两套试卷封闭送达考场,由考生代表抽取笔试考卷。
3.笔试时间、地点。
3月14日9:00—11:30。省华夏中专(昆明市西山区鱼翅路466号)
4.考场和监考。
由省华夏中专负责安排。
5.笔试阅卷。
由试题和阅卷组封闭进行。
6.笔试加分。
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笔试成绩加5分。
7.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员与计划聘用人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提交领导小组审核并于3月16日在省残联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
3月28日(综合能力考核)。省华夏中专。
2.进入面试的人数与计划招聘数之比一般应为2:1。但当面试时进行面试的人数少于计划数的,按实际参加面试的人数进行等额面试。等额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3.面试的方式和内容。
省华夏中专教师岗位面试分为专业技能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两部分(各占50%)。专业技能考核形式为试讲。3月19日,试讲考生到华夏中专领取试讲课题及教材等进行备课。3月26日进行试讲。试讲采取同一岗位同一题目、抽签排序、统一标准、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由省华夏中专组织实施,并将结果报送省残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试讲地点在云南省华夏中专。试讲完成后,参加综合能力考核。
其它岗位面试只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满分100分)。综合能力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岗位实际操作能力以及残疾人法律、法规方面的基本知识。
4.面试考题。
3月26—27日,由领导小组抽调人员按照岗位专业进行封闭出题,并于面试当日将试卷封闭送达考场。
5.面试评委。
由领导小组根据岗位专业临时选定7位考官组成,考官选取范围是:省残联领导、组织人事处干部、招聘单位领导及相关专业教师。考官根据规则和评分标准对考生现场打分。
6.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即应试者考试综合成绩(取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由计分员计算,监督员核对签字,主考官当场宣布。
在面试结束时,集中各岗位考生由主考官当场宣布各位考生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考核、体检人员名单于4月2日在省残联网站公布。
(五)考核和体检
考核和体检工作由云南省残联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残疾考生体检是否合格,根据其残疾类别、残疾程度能否适应具体工作岗位要求综合评定,并向省委组织部报告)。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一次。
(六)聘用
按照考试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各岗位人员在省残联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由省残联报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五、纪律要求
(一)参与公开招聘考试、考核、体检等组织工作的人员,与应聘报考者存在回避关系的,应当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行政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与招聘工作中泄题或有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罚。
六、监督
此次招聘工作全过程由省残联纪检组负责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按规定的管理权限调查处理。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65732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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