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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临沧市第一中学招聘公告

2015-03-03 12:3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5年临沧市第一中学招聘发布。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8:30-11:00,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足球场临沧市第一中学报名点。
  2015年临沧市第一中学招聘公告
  为满足2015年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将“高学历、高素质、专业化”的优秀人才充实到我校,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素质,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报经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我校2015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专门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名额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以上,2015年一本院校或二本院校一本专业未就业的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专业要求:
岗位名称 学历要求 急需紧缺专业 毕业年限要求 招聘计划 其他条件
专技岗位
物理教学
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物理教育类 本年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4 一本学院校毕业生或二本院校一本专业
专技岗位
化学教学
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化学教育类 本年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 一本学院校毕业生或二本院校一本专业
专技岗位
数学教学
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数学教育类 本年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 一本学院校毕业生或二本院校一本专业
专技岗位
生物教学
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生物教育类 本年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 一本学院校毕业生或二本院校一本专业
专技岗位
音乐教学
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音乐教育类 本年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1 一本学院校毕业生或二本院校一本专业
专技岗位
英语教学
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英语教育类 本年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3 一本学院校毕业生或二本院校一本专业
专技岗位
语文教学
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语文教育类 本年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2 一本学院校毕业生或二本院校一本专业
专技岗位
计算机教学
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计算机教育类 本年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1 一本学院校毕业生或二本院校一本专业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和班主任工作;
  (四)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或委培到其他县(市)的应届毕业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招聘程序
  此招聘方案将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我校校园网和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站上公布。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2日8:30-11:00
  2、报名地点:云南师范大学呈贡校区足球场临沧市第一中学报名点
  联 系 人:胡老师:15087860908
  杨老师:13988334690
  3、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及毕业生就业推荐材料(含成绩)、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组严格按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组织考试
  考试以说课(含面试)的形式进行。原则上每个岗位需有3名以上应聘人员报名方可组织说课,若每个岗位应聘人数不足3人,须报市教育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组织说课。说课(含面试)过程在市第三纪工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派出的工作人员监督指导下完成。
  1、组建说课(面试)评委:由带队领导任组长,相关学科评委各一名,共由5—7人组成。
  2、说课内容:由学校确定说课内容(高一年级课程),同时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说课(含面试)时间15分钟以内,由评委以学校确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
  3、以说课(面试)成绩进行排名。通过说课(面试),若应聘者均未达到学校要求,该岗位可空缺。
  说课(面试)时间:2014年3月12日下午12:30—17:30;
  说课(面试)地点:待定。
  (四)成绩公布
  说课(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应聘者成绩。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签订就业协议书。
  说课(面试)成绩公布后,学校以说课(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员,并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双方以诚信为原则,自觉履行协议。
  (六)资格复审和组织体检
  1、2015年7月中旬,拟聘用人员毕业后到学校再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证件:毕业证书(必须附教育厅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研究生必须提供教育厅学位认证报告)、身份证等原件。经复审,条件和材料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可空缺。
  2、资格复审合格后,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学校不予聘用,该岗位可空缺。
  3、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临沧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4、若出现违约的拟聘用人员,须向学校交纳相应的违约金后学校才给予办理解约手续和退还就业协议书,该岗位可空缺。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体检合格后,报经临沧市教育局、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临沧市委编办签署意见后,学校根据相关政策、法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待遇按相关政策执行。
  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对聘用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具体代理的有关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相关工作纪律
  (一)公开招聘工作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监督、指导下进行。
  (二)参加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要坚持原则,照章办事,严格程序,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严把“入口”关。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做好试题的印制、阅卷等工作。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人员,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参加应聘的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公开招聘纪律和考场秩序。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考试作弊或不具备应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883-2162001(临沧市第三纪工委、监察分局)
  0883-2131867(临沧市人社局专技科)
  0883-2124315(临沧市教育局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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