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昆明医科大学招聘公告(54名)
2015年昆明医科大学招聘54名工作人员,云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本次招聘报名时间是2015年4月14日至16日。报名地点是昆明医科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详见下文了解更多考试信息。
2015年昆明医科大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校2015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的国民教育大学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相关岗位招聘条件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15年昆明医科大学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和昆明医科大学网站(http://www.kmmc.cn)查询(见附件一)。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博士研究生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将报名表和岗位所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发至昆明医科大学人事处邮箱(kyrsc@163.com)。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14日至16日。
3.报名地点:昆明医科大学人事处人事科(昆明市呈贡新城雨花街道春融西路1168号,昆明医科大学校务管理中心106号)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1)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应聘者先在我校校园网(http://www.kmmc.cn)招生招聘专栏自行下载《昆明医科大学2015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并如实填写;
(3)应聘者持毕业证、学位证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身份证、报考岗位所要求相关材料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所有报考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复审均须携带上述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考岗位所要求证件原件;
(5)应届毕业生不限年龄(含三年就业期内毕业生),社招考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放宽到40岁)。
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于2015年4月21日前在校园网招生招聘栏公布,并于2015年4月24日到昆明医科大学人事处人事科领取准考证并核对信息。
(5)公告的岗位若有空岗,具有博士学位且符合岗位条件人员,在2015年11月15日前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三、考试
(一)笔试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相关文件规定,每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或人数。
1.笔试时间:2015年4月27日14:30—16:10(100分钟)。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试卷分为医学类试卷和非医学类试卷两种,具体岗位考试类别详见附件1。
3.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10 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并组织面试工作(博士研究生不参加笔试考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不占比例)。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该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在我校校园网(http://www.kmmc.cn)招生招聘专栏。
面试时间:2015年5月11—15日,具体时间待确定后通知。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四、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博士人员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其他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核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核,如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到我校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合格者,在我校校园网(http://www.kmmc.cn)招生招聘专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后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规定
考生须遵守国家和云南省的公开招聘政策,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已签订意向性协议的待聘者需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见学校校园网招生招聘专栏)提交相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和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专业必须与招聘计划所列岗位要求一致,否则不予受理。学校将提交的材料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经批准后,拟聘用人员方可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
八、享受待遇
1.凡受聘人员正式到岗工作后,纳入学校事业编制在职职工管理,享受国家和我校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2.学校积极支持受聘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各类人才培养项目。
3.在学校本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受聘人员具有博士学位者,报到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学校一次性给予每人10万元人民币(税前)的生活补助费;在附属医院教学岗位工作并具有博士学位的受聘人员享受附属医院相关待遇。
九、以上事宜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联 系 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22929
监督电话:0871-65922981
昆明医科大学
201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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