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93人)
2015年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招聘93名工作人员,云南公务员考试网提醒,报名时间2015年6月3日0:00—2015年6月7日,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时间是2015年7月4日。具体详见下文。
陆良县2015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和《关于对〈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曲人社〔2015〕49 号)、《关于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5〕50 号)文件精神,结合陆良县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3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招聘范围及对象
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7年6月3 日及以前出生)至35周岁以下(1980年 6月3日及以后出生)。
5.曲靖市外户籍或生源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国家普通招生计划或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学历毕业生;招聘具有中专、专科学历的岗位仅限曲靖市户籍或生源考生报考。
6.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免笔试须面试;招聘本科及其以下学历的岗位,只笔试不面试。
7.岗位要求具有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资质(格)证书,资格复审时必须持有,否则资格复审不予通过。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书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书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资格复审时认可其报名资格。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在读的非2015年及以前毕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辞退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5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现役军人。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的陆良县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曲靖党建网(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ynqjrs.cn)等网站(以下称规定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五、报名程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网址
报名的时间、网址、流程及要求,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三)报名要求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所填报的报名信息要真实、有效,对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等相应资格。
(四)资格审查及所需材料
详见规定网站公告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五)报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否则,相应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特殊岗位及紧缺急需专业岗位,招聘岗位人数与有效报名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开考。
(六)报名考试费
根据曲发改收费〔2008〕5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试费为100元/人。实行网上交费。因不可预见因素导致无法开考的岗位报考人员,所交报名考试费将在报名结束后1个月内退还。
报名结束后,对于取消岗位计划的考生,不直接联系考生另报其他岗位。无人应聘或不符合开考条件的岗位在规定网站公布。
符合政策可免除报名考试费的考生,按《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办理免费手续。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免交报名考试费。
(七)准考证领取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并交费的考生,须于2015年6月27日至7月3日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的岗位,免笔试采取面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招聘;招聘本科及其以上、专科及其以上、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岗位,采取笔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招聘。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范围和分值
笔试分《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总分为250分,其中《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专业知识》满分为150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政治及哲学、经济、法律等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专业类别的相关知识。笔试委托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分甲、乙两种试卷命题,报考要求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科及其以上学历招聘岗位的考甲类试卷,报考要求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招聘岗位的考乙类试卷。笔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 7月4日上午9:00――11:00考《综合知识》,下午2:30――4:30考《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在2015年7月19日后在规定网站公布。如考生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提出书面查分申请。
(二)笔试加分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于2015年7月15日前到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由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资格复审及要求
1.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的岗位报名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其他招聘岗位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专业知识成绩又并列则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若学历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资格复审主要是对照岗位条件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报名时提供的信息是否一致。凡笔试科目有缺考的人员笔试成绩视为无效成绩,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本人须带齐招聘岗位所需相关证件证明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填写《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8月6日至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卫生类招聘岗位8月6日资格复审,其他招聘岗位8月7日资格复审),地点: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准考证》、政策性加分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成人教育考生还须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应聘考生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按照《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试行)》进行确认,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或多(少)一个“学”字,或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方能报考;若招聘岗位需求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书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
3.笔试成绩公布后,考生便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自己是否为资格复审对象。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前3天向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署名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4.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须相应缩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并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5.资格复审时,若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查询不到考生所持毕业证书的相关信息,考生又不能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学历性质的认定办法和程序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四)面试
1.招聘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面试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规定,制定面试方案分别报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并严格按批准的面试方案进行。
2. 因笔试成绩并列而进行加试的面试工作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 号)文件规定,制定面试方案并组织实施。
3. 面试严格按不低于1:2的比例进行,面试方案主要内容将在规定网站上公告。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需等额面试的岗位必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等额面试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4.进入面试及加试的人员,若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须按规定向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曲靖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
5.面试期间,报考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及加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按面试方案规定正常进行。
6.面试时间、地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的中共陆良县委党校2015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公告、陆良县中医院2015年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面试公告、陆良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试面试公告。
(五)考核、体检
1.拟进入考核、体检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经资格复审合格或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因笔试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数的,以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专业知识成绩又并列则以学历高者优先确定,若学历再相同则进行加试,加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并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
2.确定拟考核和体检人员后,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拟考核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情况等进行考核,并写出书面考核材料。
3.体检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到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4.因自愿(自动)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并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六)公示和录(聘)用
1.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审核后在规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书面录(聘)用意见报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审核后办理录(聘)用手续。被录(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管理,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2.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反映有不宜录(聘)用情形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并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陆良县纪检监察部门和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部门进行全程监督,并受理群众相关的反映和举报。同时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有关规定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国家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聘)用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本方案由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干部科 0874-6227127
陆良县人才服务中心 0874―6939531
监督电话: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8967925
陆良县纪委 0874―6225561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 0874-6222329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6939569
中共陆良县委组织部
陆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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