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省德宏州森林公安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2018年云南省德宏州森林公安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公务员局下发的《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文件规定,为做好德宏州森林公安系统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测评对象为2018年报考德宏州森林公安系统公务员(人民警察)岗位,并通过笔试取得体能测评资格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测评时间、地点及项目
(一)测评时间:2018年6月25日上午7:30
(二)测评地点:州体育运动中心田径场
(三)测评项目:
1、纵跳摸高
2、10米×4往返跑测评
3、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测评
考生务必于6月25日上午7:30在德宏州体育运动中心田径场西大门前集合,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考场;7:30至8:00组织全体考生进行抽签,抽取本人体能测评考号,8:00至12:00所有考生根据考号顺序进行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测评、女子800米跑、男子1000米跑测评,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
三、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一)考生都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笔试准考证。
(二) 体能测评过程中,考生一律着运动鞋参加测评。
(三) 测评中,考生如因自身原因摔倒,裁判不停表,考生应继续完成该项目的测评,如考生自愿放弃测评,成绩为零。
(四)体能测评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让他人代替,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处理。
(五)此次测评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请考生认真、严谨对待每一项测评项目,在测评中,严禁其他人员在旁加油助威,带跑考生。
(六)请考生根据自身身体状况,量力而行,如有不适,请及时向项目考官报告,以便医务人员即时医治。考生不得在体能测评时以身体不适或其他理由提出缓测。
(七)考生在测评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纪律,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测评期间不得离开测评场地,不得高声喧哗,不得携带手机、录音、录像等与体能测评无关的器材进入测评场地,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八)考生在测评期间不准携带贵重物品到测评现场,如遗失自行负责。
(九)公安机关体能测评是一项高耐力、高强度的运动,对测评考生身体素质要求较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严重疾病患者等考生或妊娠期内的女性,以及其他不适宜剧烈运动的考生,请慎重考虑是否参加测评,否则,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考生在体能测评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上述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考生,招考领导小组可根据情况取消其测评资格。
四、体能测评监督
2018年德宏州森林公安系统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工作,由州纪委派驻州林业局纪检监察组、州森林公安局纪委全程监督。
五、相关要求
(一)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2018年6月24日下午16时携带免冠彩色1寸照片4张、碳素笔到德宏州森林公安局(芒市南蚌路54号)二楼政治处报到,召开2018体能测评工作部署会。
(二)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必须按照体能测评规定时间于当日上午7:30到达测评地点,当日上午8:00未到达测评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如有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意外,考生无法按时到达需提前报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尹权帮 13578287775
王利强 13608760407
举报电话:2923578,2137680
德宏州森林公安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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