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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曲靖宣威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2018-08-05 10:02:48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云南曲靖宣威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 2018年8月9日9:00-2018年8月20日17:0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云南曲靖宣威市中医医院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宣办发〔2014〕65号)和《中共宣威市委组织部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制外聘用人员业务办理程序的通知》(宣办发〔2016〕68号)文件精神,宣威市中医医院结合工作需要,拟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67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拟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7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宣威市中医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8月9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8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3年 8月 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宣威市中医医院2018年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
  (二)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情形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曾在以往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被单位除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具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编制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公告的发布
  本次实施方案、招聘计划及相关招聘信息均通过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ynwsjsrc.cn)、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w.gov.cn/)(以下简称网站)向社会公布。考生可通过网站查询招聘相关信息。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填报个人信息时要认真阅读公告,符合条件的方可报名且限报一个岗位。不按照本次招聘方案提供报名材料的人员不能进行报名。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临床岗位、医学影像学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若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岗位,按比例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一)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9日9:00—2018年8月20日17:00(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
  (三)登录报名系统
  报名网址为: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ynwsjsrc.cn);填写个人信息,必须按要求的格式如实录入或选择。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详细写明《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多、少一个“学”字,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但专业名称中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招聘专业后面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含括号内专业方向说明);招聘专业没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但考生毕业证所载专业后面有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若报名信息与所持证件资料不相符合,则属填报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负责。
  (四)网络报名资格初审
  考生填写完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后,应认真检查所填信息的正确性,检查无误后,需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将报名信息提交资格初审(信息一旦提交,考生将不能修改任何信息)。资格初审根据招聘公告岗位要求为主要审核条件,以考生所填写的报名信息为依据进行审核。考生须对自己所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果在资格终审时发现所填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期间对资格初审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可向用人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874-7202077。
  (五)网上交费
  缴费标准:按照《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报考人员缴纳报名考试费每人100元。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才能进行交费。交费使用网上交费,不设现场交费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网上交费时间:2018年8月9日9:00—8月21日17:00。
  (六)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由考生进入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时间为:2018年8月27日9:00至9月1日9:00。
  六、招聘程序及要求
  (一)考试
  1.考试类别
  此次考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人机对话的方式,总成绩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医学类考试开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非医学类考试开考公共科目,主要是综合知识和医学职业能力测试。
  2.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务工作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试时考生需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考场,考试成绩公告等详见规定网站。
  (二)资格复审及要求
  1.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详见规定网站(规定时间外不再受理),资格复审地点在宣威市中医医院医技楼七楼会议室。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报名登记表一份(考生登录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打印);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报到证(登记证)、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护理类考生还需提供护士资格证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资格复审的管理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科室招聘计划人数1:2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2)资格复审时,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复审。考生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复审资格。
  (3)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
  (4)若考试成绩并列的以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则以具有执业资格证者优先,若还相同则采取实操方式确定。
  (5)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或无人递补的按比例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结束后,递补和进入后续招聘程序人员情况及岗位变动情况在规定网站公告。
  (三)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工作在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面试严格按照1:2的比例进行,实行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控制线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2.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向面试组织者提交《宣威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宣威市中医医院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人员考试。由于考生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的岗位,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内容详见规定网站。
  (四)经历业绩评价
  参加面试人员即确定为经历业绩评价人员。经历业绩评价工作在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组织实施,主要对考生学历、执业资格、职称资格、医师规范化培训指标,根据考生提供资料现场进行客观评价计分。经历业绩评价总成绩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10%。
  经历业绩评价时间、地点、内容详见规定网站公布。
  经历业绩评价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评价的,视为自动放弃评价资格,造成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
  (五)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10%(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宣威市中医医院组织实施。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合格的人员按招聘计划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一)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地点安排在宣威市中医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医院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自行承担。
  (二)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宣威市中医医院和宣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考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实作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由宣威市中医医院在规定网站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规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宣威市中医医院人事科报到,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纳入医院编制外人员管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在办理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宜聘用情形反映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本次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宣威市中医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九、纪律和监督
  (一)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三)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按规定从严处罚。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遵守和执行网上报名时所签“诚信承诺书”所涉及的内容。
  (二)报考人员应按照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报到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应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一致。
  (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宣威市中医医院人事科 0874-7202077
  报名系统维护运行咨询电话:0871-67155911
  监督电话:宣威市中医医院纪委13187829077
  本方案由宣威市中医医院负责解释。
  附:宣威市中医医院2018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计划表.xls
  宣威市中医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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