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省定向河海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2019年云南省定向河海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9:00-2019年3月3日18:00。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7日9:00-11:00(120分钟),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云南省2019年定向上海财经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党政机关干部队伍结构,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到云南干事创业。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云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将云南省2019年定向河海大学招录选调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岗位
选调对象专业要求为经济金融类、规划建设类、生态环境类、现代农业类、旅游经贸物流类、生物医药和大健康类、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类、装备制造类、水利工程类,符合以上专业类别的河海大学2019年硕士及以上学历层次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在报名时只可报考专业类岗位)。单位定向生、委培生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不在招录范围。
二、选调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明确的资格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二)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三)报考年龄:硕士研究生30岁以下(1988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岁(1983年3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取消录用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 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网络进行报名。考生可根据不同的岗位要求,选择综合类岗位或者专业类岗位进行报名,但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网络报名和学校审核同步进行,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9:00—2019年3月3日18:00。报考人员登陆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om)云南省选调生报名系统报名,并在本校校园网下载打印《云南省面向部分高校招录2019年选调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经院系审核盖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交本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审核并盖章。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清晰免冠照片(jpg格式)。只进行网上填报但未按规定提交学校审核《报名推荐表》的,视为报名无效,不进行资格审查。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资格审核和公布报名信息
2019年3月8日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在校园网公布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2019年3月14日9:00至笔试开考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为2019年3月17日9:00—11:00(120分钟),笔试考点设在上海或昆明,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具体事宜通过校园网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结束后,由云南省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得参加后续考录环节。
(五)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考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在本校校园网公布名单,并由公务员主管部门及时通知本人。
(六)后续工作
1. 签订三方就业协议。2019年4月底前,由云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与高校相关部门及拟录用人员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2. 组织体检和考察。2019年6月底前,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
3. 拟录用人员公示。在本校校园网上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4. 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原则上在2019年8月底前报到,正式到岗后,由省、州市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5. 签订就业服务协议。定向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服务协议。
四、相关政策
1. 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录用到省级机关工作,本人自愿也可录用到州市级机关或县(市、区)级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录用到州市级机关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特别优秀和专业对口的可录用到省级机关工作,本人自愿也可录用到县(市、区)级机关工作。
2. 定向选调生一经录用,按试用期公务员进行管理,录用后或试用期满后,原则上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其中,驻村工作1年,挂任乡镇党政副职或县级对口部门副职1年。省、州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对选调生实施跟踪考察培养,选调生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表现优秀的进行重点培养。两年挂职锻炼期满后统一进行考核,表现优秀的,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可按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择优选拔到州市以下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担任副处级和科级领导职务。
3. 根据云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云南省“千人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的选调生可享受党政青苗人才专项政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工作生活补贴。选调生录用后给予1.5万元一次性租房补贴。入选党政青苗人才的,需连续、全职在云南省工作不少于5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退出的,所有支持经费、引才激励经费由用人单位全额收回。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公务员二处联系电话(传真):0871—63991565,邮箱:yngwykszx@163.com。
附件: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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