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公告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岗位需求
本次拟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4名,岗位资格条件详见《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编制外工作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用工方式
编制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合同续签事宜视用人单位工作需要而定。编制外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和福利待遇。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28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人员。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此次招聘采取电子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短信或现场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17:00,报名邮箱:50811868@qq.com。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的学信档案、《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编制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等材料扫描成1个PDF文档,发送至报名邮箱,用人单位将会以邮件回复或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应聘者反馈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专业须按照毕业证、学位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总分100分,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照岗位成绩排名等额录取。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原因,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缺考,面试成绩记零分,不再给予补考机会。
面试当天,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认证的学信档案、《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1年编制外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原件进行现场身份核验。
七、体检
按照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按成绩排名进行递补。
八、考察和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须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经查验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y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纳入编制外工作人员管理。
九、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名失误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二)招聘期间,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无法联系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以免上当受骗。
(四)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工作回避。
(五)对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和证明的,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面试、考察中作弊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六)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请应聘人员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云南健康码”,招聘各环节均需持健康码进场,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为黄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云南健康码”为红码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1个月内有高风险、中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持考试前7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场。
考生应做好自我防护,在考前1周至考后期间内,应避免离开考点所在地区,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导致健康码异常,为正常参与后续招聘流程带来不便。
十、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571825、68571857
(二)监督电话:0871-68571843
点击下载>>>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mpa.yn.gov.cn/newsite/ZwgkNewsView.aspx?ID=1985aea7-063c-4b5f-bbeb-f07cd99a610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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