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练习题二十八
1.为适应市民社会的需要,唐代兴起了( )。
A.诗歌 B.古文 C.传奇小说 D.戏剧
2.2008年,“三鹿”奶粉因添加三聚氰胺被有关部门查处,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的直接目的是( )。
A.增加奶粉中蛋白质的含量 B.增加奶粉的营养成分
C.提高奶粉中的含氮量 D.提高奶粉中微量元素含量
3.元代最优秀的剧作家关汉卿,其出色的代表作是( )。
A.《西厢记》 B.《窦娥冤》
C.《牡丹亭》 D.《红楼梦》
4.五四运动爆发的导火线是( )。
A.陈独秀被捕 B.北大校长蔡元培辞职
C.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 D.新文化运动的深入发展
5.去年下半年以来,一场始发于西方国家的金融危机席卷全球,这场危机对我国经济也产生了影响,下列情形最有可能直接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的是( )。
A.某大型外贸玩具加工厂由于用工短缺,不得已减少国外订单数量
B.吴老板经营的小型豆制品加工厂由于资金短缺,无法得到银行贷款而倒闭
C.由于市场对钢材需求的增加,某钢厂预计今年上半年的销售额将出现上涨
D.因为出口订单缩水,某服装生产企业裁员35%,并拟降低管理层年薪
6.根据市政府整顿农贸市场的决定,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对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某个体户乱设摊点,给予其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该个体户不服,申请复议。此案应以( )为被申请人。
A.某区工商局
B.某区公安局
C.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为共同被申请人
D.某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共同的上一级机关为被申请人
7.吴某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以向上级请示为由一直未予任何答复,吴某应当如何处理?( )
A.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 B.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C.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 D.可以请求同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8.除斥期间是指法律规定的( )存在的期间。
A.民事诉讼权利 B.民事实体权利
C.民事请求权 D.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
9.经营者销售商品时采取的下列经营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A.在账外暗中给予买方回扣 B.因为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C.以明示方式给买方折扣并如实入账 D.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积压商品
10.甲公司采取欺诈手段与受到欺诈的乙公司订立了一份合同,则该合同( )。
A.是无效合同 B.未成立
C.是可撤销合同 D.效力待定
(云南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yngkw.org)参考答案解析
1.C【解析】唐代兴起了传奇小说。
2.C【解析】牛奶有营养主要是因为牛奶中含有蛋白质,而现在测定蛋白质的方法不是直接测牛奶中蛋白质的含量,而是通过测定氮元素的含量来间接测定蛋白质的含量(牛奶中只有蛋白质含有氮元素)。三聚氰胺中含氮元素质量分数很高,因此奶粉中添加三聚氰胺会提高奶粉中的含氮量,使得检验蛋白质的结果偏高。
3.B【解析】元代剧作家关汉卿的代表作是《窦娥冤》。
4.C【解析】五四运动爆发的导火线是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的失败。
5.D【解析】A项是由于“用工短缺”而造成经营出现问题。B项是由于“资金短缺”而倒闭。C项是由于市场原材料需求增加,而造成销售额上涨。D项“出口订单缩水”最直接的原因是进口国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国内需求下降。因此D选项符合题意。
6.A【解析】《行政复议法》第10条第4款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本题中,虽然区工商局和公安局共同对农贸市场进行检查,但因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局的职权,公安局无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因此做出吊销执照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也只能是某区二工商局。因此,只能以某区工商局为被申请人。
7.A【解析】《行诉解释》第32条第3款规定:“受诉人民法院在七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裁定的,起诉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予受理;受理后可以移交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也可以自行审理。”可见,本题中法院一直未予任何答复,吴某依法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或者起诉。
8.B【解析】考查要点是除斥期间的概念。法律为了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对于某些权利特设民事权利预定存续的一定期间。该期间在民法理论上称为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消灭的是实体权利。从除斥期间所适用的范围来看,其消灭的民事权利主要是形成权。与形成权相对的,还有请求权、抗辩权和支配权,这些权利都是根据民事权利的作用进行的分类,体现了所有权、债权以及其他民事权利的权利属性。就本题而言,A项民事诉讼权利中包括实体性诉讼权利和程序性诉讼权利,其中,实体性诉讼权利是诉讼时效消灭的法律后果,但诉讼时效仅仅消灭实体性诉讼权利,即胜诉权,不消灭程序性权利。因此,正确答案应当为B。
9.A【解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1)采用欺骗性标志从事交易行为;(2)强制性交易行为;(3)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行为;(4)商业贿赂行为;(5)虚假宣传行为;(6)侵犯商业秘密行为;(7)压价排挤竞争对手行为;(8)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行为;(9)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10)诋毁商誉行为;(11)串通勾结投标行为。对照题目可知选A。
10.C【解析】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①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②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