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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2年面向全国竞争性选拔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公告

2013-08-10 08:02:25 字号: | | 【 打印 】


为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业强省战略,实施园区升级和产业集群打造工程,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广泛吸引集聚熟悉工业经济和特色产业发展的人才,选优配强产业园区领导班子,为加快桥头堡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经研究,面向全国竞争性选拔50名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职位要求

(一)面向东部地区定向选拔职位(10个)

1.副厅级职位(1个)

云南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1名。

2.正处级职位(9个)

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各1名,研和工业园区、红河工业园区、云南嵩明杨林工业园区、五华科技产业园、安宁工业园区、红塔工业园区、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各1名。

(二)面向全国(含云南)选拔职位(40个)

1.副厅级职位(1个)

瑞丽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2.正处级职位(13个)

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云南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保山工业园区、昭阳工业园区、普洱工业园区、临沧工业园区、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云南西双版纳磨憨经济开发区、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西双版纳景洪工业园区、大理省级旅游度假区、云南大理经济开发区暨大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香格里拉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各1名。

3.副处级职位(26个)

云南宣威经济开发区、河口瑶族自治县边境经济合作区、弥勒工业园区、瑞丽市畹町经济开发区、芒市工业园区、昆明海口工业园区、寻甸特色产业园区、官渡工业园区、晋宁工业园区、富民工业园区、宜良工业园区、石林生态工业集中区、曲靖煤化工工业园区、师宗工业园区、陆良工业园区、通海五金产业园、易门工业园区、新平工业园区、鲁甸工业园区、丽江永胜工业园区、泸西工业园区、文山马塘工业园区、云南文山三七药物产业园区、祥云县财富工业园区、大理创新工业园区、兰坪工业园区管委会主任各1名。

(三)职位要求

经济、管理、理工、医药、法学及相关专业毕业。有从事经济工作、开发区及各类产业园区建设管理或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经历,熟悉园区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经济管理和产业政策,具有一定的统筹协调、特别是招商引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担任过产业园区、开发区管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或独立法人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的人员。

二、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符合条件的党政群机关干部,各级产业园区及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国有、股份制和民营大型企业中的经营管理人员。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基本条件,符合报考职位的职位要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并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报考副厅级职位的:

(1)在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现任正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领导工作经历。

在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与上述条件相当的资格;在股份制和民营大型企业(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大型企业统计口径认定,下同)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现任企业中层正职以上职务满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

(3)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正处级职位的:

(1)在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现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

在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与上述条件相当的资格;在股份制和民营大型企业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现任企业中层副职以上职务满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报考副处级职位的:

(1)在党政群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以上(2011年2月28日以前任职)。

在其他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2)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作的报考人员,应具备与上述条件相当的资格;在股份制和民营大型企业工作的报考人员,须现在企业管理岗位工作并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2007年2月28日以前任职)。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员在东部地区产业园区管委会工作的,可适当放宽任职条件。在本级职位任满4年的,可越一级报名。

东部地区的报考人员,在工业经济发展、产业园区建设、企业经营管理和招商引资中实绩特别突出的,年龄上可放宽2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宜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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