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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丽江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7-04 00:28:30 字号: | | 【 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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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项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丽江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试考核暂行办法》(丽市人[2003]41号)的规定,拟面向各类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8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考试考核招聘工作应遵循品学兼优、德才兼备、学用一致、“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市属事业单位:56名 ;

古城区事业单位:104 名;

玉龙县事业单位:69名;

永胜县事业单位:190 名;

华坪县事业单位:108名;

宁蒗县事业单位:260 名。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和条件,请点击下载:市属及各县区招聘岗位一览表.rar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具有全面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岗位能力,符合国家对执业资格的要求。

   (三)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的要求。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3年6月24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学位35周岁以下(即:1978年6月24日以后出生)。

   (六)在丽江市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特岗教师”、“村官”人员,报考服务地所在县区招聘岗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受生源、户籍限制。还在服务期内,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凭服务单位出据的《同意报考证明》报考。

   (七)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行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用人单位不接受其报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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