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省文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岗位专业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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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文山市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急需,经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面向省内、外公开招聘紧缺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省内、外本科及以上学历2013年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所需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事业单位紧缺岗位专业技术人员32名。其中卫生系统20名、教育系统12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请登录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文山市人民政府三七之乡网(www.37.gov.cn)查看《文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教育、卫生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招聘程序
2013年文山市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及招聘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招聘小组,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及地点
⑴教师岗位
报名时间:2013年2月26日上午9:00—下午16:00。
报名地点: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体育馆(昆明市学府路282号)。
⑵医疗岗位
报名时间:2012年3月21日上午9:00—下午17:00。
报名地点:昆明医学院。
大理学院的报名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招聘小组到昆明理工大学、昆明医学院和大理学院通过供需洽谈会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并有意向到文山市就业的人员填写报名表。
3.报名时须按岗位要求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相关推荐、自荐材料,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2张。
(二)考试
1.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考试方式
教师岗位:采取考核、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1)对招聘条件限制为免费师范生的岗位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对其他紧缺岗位的人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2)考核时间:2013年2月26日上午9:00—下午17:30,地点:昆明理工大学莲华校区体育馆(昆明市学府路282号)。
(3)面试时间:2013年2月26日下午16:10—17:30,地点另行通知。
(4)考核和面试内容:免费师范生主要考核岗位所需专业成绩,其他岗位为岗位所需专业相关的专业知识。
医疗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与招聘岗位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1)只考核的岗位,优先聘用文山市户籍免费师范生,其他根据考核成绩择优聘用;
(2)面试、笔试岗位设置合格成绩分数线。各岗位参加面试或笔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总成绩60%及以上,按面试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招聘程序人选。笔试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可由招聘领导小组决定加试或按照州内生源、省内生源、省外生源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
(三)审核和体检
考核、考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意向人选,并由用人单位与本人签订就业协议,待考生取得毕业证后,由招聘小组组织进行资格审核和体检。
1.审核。拟聘人员需2013年8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就业登记证、学位证书、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书(证件)以及本人档案到组织实施考试的招聘小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地点: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管理和职业能力建设科。
2.体检。体检必须在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审核、体检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不按时参加审核和体检的人员,视为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审核、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各岗位考试成绩达60%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聘用。
(四)公示和聘用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将在文山人社网(www.ynwsrs.gov.cn)和文山市人民政府三七之乡网(www.37.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拟聘人员填写《文山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拟聘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招聘单位报到,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
(一)招聘工作由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文山市教育局、卫生局及有关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人员全程指导和监督。
(二)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工作人员资格、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警告、记过、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监督电话:
文山市纪委、市监察局:0876-2127335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文山市人社局:0876-2629229
附件下载:文山市2013年事业单位紧缺岗位招聘计划.xls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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