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红河州屏边县事业单位招聘播音员资格初审方案
屏边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
2012年公开招聘播音员资格初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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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事部令第六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红人〔2006〕1号、红人通〔2006〕61号文件精神,为了认真做好我县电视台招考播音员资格初审工作,确保初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初审工作领导小组
(略)
二、工作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考官组成的合理性原则。
3、回避原则。凡与参加试播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考官(含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4、监督原则。人大、纪检监察全程监督。
三、工作纪律
1、保密纪律
参与试播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均应认真做好保密工作。试播组织过程的每个环节应尽量控制参与人员的范围;考官及工作人员组织试播工作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与外界联系和接触,随带的手机等通迅工具一律交监督员保管。违反保密纪律,造成泄密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2、守时纪律
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规定岗位。凡不按时到达指定岗位,造成工作延误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3、监督纪律
监督人员应切实履行好全程监督职责。未履行好监督职责,造成局面失控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人员的监督。不服从监督的,要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四、初审时间、地点
(一)查验证件时间:2012年3 月 25 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分,地点:原广播电视局二楼会议室。
(二)专业测试时间:2012年3 月 25 日(星期日)下午2:30分。试播地点:原广播电视局五楼演播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