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云南省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教育部、财政部、总参等11个部门联发的《2008年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政法[2008]28号)精神,现将政法院校定向招录及培养公务员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录工作概述
为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中央决定改革政法院校招录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2008年试点通过公务员考试和入学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从军队退役士兵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中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专业培训和学习。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将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录用至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担任公务员。2008年云南省拟招录349人,其中定向退役士兵拟录取到公安系统200人,录取到监狱系统4人,录取到劳教系统6人;定向2006至2008年未就业毕业生拟录取到法院系统29人,录取到检察院系统24人,录取到监狱系统6人,录取到公安系统80人。
试点班设专科教育、专升本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四个层次,其学制、专业设置及培养模式详见招考计划。专科教育只允许退役士兵中的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报考,专升本教育只允许普通高校2006至2008年未就业的大专学历毕业生报考,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只允许普通高校2006至2008年未就业的本科具有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报考,硕士研究生教育只允许普通高校2006至2008年未就业的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
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被录取的人员,在校期间的学费由国家统一负担,国家还将对在校学习人员发给生活补助经费。
二、定向招录对象
1、高中起点大专学历教育的招录对象:
兵源地在云南的已退役士兵及兵源地在云南或在云南服役的2008年拟退役士兵,需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力,年龄不超过25岁(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25岁的定义为1983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27岁的定义为1981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
2、大专起点本科教育的招录对象:
2006至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大专学历毕业生,1973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
3、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招录对象:
2006至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 1973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
4、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招录对象:
2006至2008年普通高校毕业未就业的具有法学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1973年7月15日(含)以后出生。
“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指:参加高考后,按照普通计划招生、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持有教育主管部门开具未就业证明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三、招录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录取和报考: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曾参与过法轮功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的;曾组织、支持、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静坐、绝食、罢课等活动的;曾受到过开除党籍、团籍、学籍、纪律等处分(理)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参与法轮功邪教等非法组织活动的、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其他有法律法规不得报考公务员(人民警察)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2008年拟退役士兵的考试报名由总参具体部署,在部队内部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2008年拟退役士兵免收报名考试费用,考试地点由部队进行安排。
其余人员的报名全部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自行维护报名信息,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受理任何修改报名信息的申请。每个人只允许填报一个岗位,若姓名或身份证号填写错误,请不要对错误的报名信息交费,并请以正确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系统再次报名、交费即可,其余报名信息在未交费前都可以由考生自由更改,请报考人员在交费前注意认真校对自己所填报的个人信息,一旦交费,即视为考生已经认可自己所填信息真实有效,不可能再做任何更改。报考人员在填报个人信息时必须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填报虚假信息的将按《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所附规则进行处罚。《考生报考诚信承诺书》请至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www.ynrs.gov.cn)和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下载。
报名网址: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8日8:00至7月24日18:00。
网上交费时间:2008年7月18日8:00至7月26日24:00。考试费用为:公务员考试每人80元;教育入学考试每人每科25元,考两科每人50元。
六、报名注意事项
1、网络报名时报考者需准备一张电子照片(通过数码相机拍摄或者扫描仪扫描),此照片是考试和录取的依据,请考生以肉眼观察上传照片的效果及比例(肉眼在计算机上所见上传照片与报名表的比例即为真实比例),在照片栏中所占比例不能过小。具体要求为:半寸近期免冠、清晰、无变形、正面、单一背景颜色的证件照,请用图像处理软件处理为规格在160(高)*130(宽)像素左右、大小为20K字节以内的电子照片。
2、网络报名的报考者的考试地点全部安排在昆明市。
3、资格审核工作由计算机自动完成,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填报真实信息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计算机自动审核,凡在报名信息中看见计算机显示“无需审核”字样的,即为审核通过。只要没有交纳报名费用,在报名期间考生可以随时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进行维护。
4、网络报名通过审核的人员必须进行网络缴费,完成交费才算正式报名成功,网络交费的银行为工行、农行和建行,只需要在以上三家银行其一开设了网银帐户(信用卡除外),即可交费,具体网银帐户的开设请询相关银行的网银部门。报名和网上交费的流程请详见云南考试网的考试论坛(www.ynrsksw.cn)或云南人事人才信息网的公务员招考专栏(www.ynrs.gov.cn)。
5、总参军务部按照招考条件和职位需求,对2008年拟退役士兵进行初选,并推荐给云南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考试人选;专升本及以上岗位的拟招考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需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进行调剂,只是将按比例缩减计划或取消招考计划(特殊岗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6、每天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及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案,请至云南考试网的考试论坛(www.ynrsksw.cn)进行查询,如有问题请先关注论坛置顶的帖子,在置顶帖中得不到相关解答的,可以在论坛里提问。
七、准考证领取
网络报名人员的准考证全部由报考者通过网络下载打印,网络打印准考证的开放时间为2008年8月中旬至8月30日,网址为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2008年拟退役士兵的准考证由部队制作发放。
八、笔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以下所有笔试科目的考试大纲由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届时将在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予以公布,笔试试卷由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命制、印制及阅卷。
(一)高中起点大专教育人员的笔试时间
2008年8月30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08年8月30日下午 申论
(二)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人员的笔试时间
1、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
2008年8月30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08年8月30日下午 申论
2、入学考试时间
2008年8月31日上午 民法学
(三)硕士研究生教育考试笔试时间
1、公务员考试笔试时间
2008年8月30日上午 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008年8月30日下午 申论
2、入学考试时间
2008年8月31日上午 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
2008年8月31日下午 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四)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及地点
2008年9月15日,在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公布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控制分数。同时,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将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总分之和从高到低顺序排列,按拟录取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前一周内,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主要查验本人提交的身份、学历、年龄等岗位要求的证明材料的真伪,未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拟退役士兵的资格复审工作由云南省军区负责。其余拟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的时间为9月18日,地点为昆明市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5楼。
遇有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的情况,将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后续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将作为填报虚假信息人员记入公务员招考诚信数据库,5年内不得参加全国任何地方的公务员招考。
九、面试
9月下旬,开展面试工作。高中学历起点退役士兵(含2008年拟退役士兵及已退役士兵)的面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调配考官进行组织;除退役士兵外其余人员由云南省委组织部和云南省人事厅会同招考单位和有关部门组织面试工作。
十、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有入学考试的岗位,公务员笔试成绩和入学考试成绩各按50%加权后)的总分折算为百分制成绩后,与折算为百分制的面试成绩进行等比加权,得出最后的综合成绩。即:
1、有入学考试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公务员笔试成绩换为百分制成绩)×50%+(入学考试成绩换为百分制成绩)×50%]×50%+(面试成绩换为百分制分数)×50%
2、无入学考试岗位的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公务员笔试成绩换为百分制成绩)×50%+(面试成绩换为百分制分数)×50%
十一、体检和考核
按每个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的招考计划数划出一定比例进行体检和考核,硕士研究生岗位按1:1.5的比例进行体检和考核,由招录院校进行面试复试,面试复试合格的人员面向社会公示;第二学士学位及以下岗位按1:1进行体检和考核,不再进行院校的面试复试。
1、体检
法院、检察院系统的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公安人民警察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及云南省公安厅下发的相应规定进行体检。报考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按司法部公布的《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单位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根据我省实际,在《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基础上,我省报考公安人民警察职位的身体条件放宽为:身高,男性不低于1.66米,女性不低于1.58米;裸眼视力,本科生为4.6(0.4)以上、大专和中专生为4.8(0.6)以上。监狱、劳教人民警察职位的此类标准可参照上述标准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2、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体能测试
录用为公安人民警察的岗位需进行体能测试,其余岗位不需要进行体能测试。
2008年拟退役士兵不进行体能测试;已退役士兵及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体能测试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根据《体能测试评分表》的项目和内容进行打分,男女各四项测评项目,每项满分100分,在总分400分中取得240分以上者视为合格达标。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考机关负责。招录机关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
十二、公示和录取
10月上旬,拟录取人员的名单在报名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取的,由定向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三、其他一些相关政策
1、优惠政策。只有藏族或藏区籍考生报考的藏区定向岗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对藏族或藏区籍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签订协议。考试合格确定被录取人员,在办理入学手续的同时,须与培养学校、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的省级主管部门签订培养协议书,明确相关责任。
3、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或者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位学历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家不负责安排工作,考生自行择业。不到定向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在违约处理决定公布后1个月内,一次性退还所享受的教育费用和补助费(包括学费、培养费和生活补助费),并缴纳该费用50%的违约金。
4、最低服务年限。学校学习期满录用到基层政法机关后有明确的最低服务年限(不包含在校的培养时间),在最低服务期内不允许调动和辞职。入校时高中起点大专教育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10年,入校时大学专科起点大学本科教育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入校时大学本科起点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入校时本科以上起点硕士研究生教育毕业生的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5、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减免考试费用人员需由本人或委托人于2008年7月30日前将材料提交到云南省人事厅考试中心(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潘家湾44号园林大厦3楼)。
十四、监督
省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干部监督机构对此次招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招录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省委组织部举报受理电话:0871-12380
省人事厅举报受理电话:0871-3635203
十五、咨询及解答方式
本次考试的咨询及解答均在网络上进行。考试咨询及解答网址: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首页里的“云南考试网论坛”。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