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网站:
职位: 专业: 学历: 政治面貌:
您的当前位置: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 云南 > 公考资讯 > 正文

红河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3年选调参公人员的公告

2013-07-20 16:35:41 字号: | | 【 打印 】

  红河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3年公开选调参公人员的公告


  根据《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红办发〔2009〕65号)的规定,报请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结合本单位实际,决定从全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中公开选调2人到红河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参公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人数


  公开选调办公室工作人员2人。


  二、公开选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本州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


  (二)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品行端正,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的优良品质。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文字写作及口头表达能力。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在乡镇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5年以上工龄,现任副科级职务以上的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


  (七)近3年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八)热爱民政、老龄工作,身体健康。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选调:


  1、 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 政策规定和工作需要不宜调动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2013年6月01日通过红河州公务员局网站(网址:http://www.gwy.hh.gov.cn/)、红河州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hhmz.hh.gov.cn/发布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二)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如实、完整填写《红河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时间:2013年6月01日—20日


  报名地点:红河州民政局人事科(蒙自市民安路226号),联系人:李飞亚、吴红春,联系电话:3728492。


  报名方式:报名者到红河州公务员局网站(网址:http://www.gwy.hh.gov.cn/)、红河州民政局网站(网址:http://www.hhmz.hh.gov.cn/)下载《红河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后,报请所在单位进行初步审核,并在《红河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的所在单位意见栏填写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同时请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填写报考意见加盖公章。报名者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历认证报告)、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能证明符合公选条件的资料到报名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红河州民政局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于2013年7月01日前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对审查合格者,同时通知考试有关事宜。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在选调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每个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5才能开考。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笔试成绩在红河州公务员局和红河州民政局网站公布。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应变能力。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红河州民政局负责组建面试考官小组,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由红河州民政局对考生成绩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组织考察。以总成绩第一、二名为考察人选(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只达到5人不到10人时,只选第一名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红河州民政局组织实施,根据德才兼备的原则,对考察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考察中,若第一、二名存在不宜选调情形时,依总成绩排名顺序进行考察。


  体检由红河州民政局(州老龄委办)组织,体检医院须为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中,若第一、二名身体条件存在不合格,对总成绩第三名进行考察和体检。若总成绩第三名经考察或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该职位的本次选调。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根据考察结果,红河州民政局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在红河州公务员局和红河州民政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调动条件的,由红河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报考人员如有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工作人员如有违反选调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红河州民政局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工作时间):0873-3728492


  监督电话(工作时间):0873-3737724(红河州第三纪工委办公室)、0873-3738037(红河州公务员局)


  五、其他事项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红河州民政局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红河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表》


  2013年5月31日

 


  红河州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选调参公人员报名登记表


  报名序号(工作人员填):

 

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婚姻状况

 

籍 贯

 

全日制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专业

 

在职教育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 专 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身体状况

 

单位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进入公务员(参公管理)队伍时间

 

进公务员(参公管理)方式

 

奖惩

情况

 

年度考核情况

 

 

原单位

是否同

意报考

 

 

 

 

年 月 日

原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是否同意报考

 

 

 

 

 

 

 

 

 

年 月 日

是否服

从组织

安排

 

以上信息填写全部属实,本人服从组织安排。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初审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组织人事部门意见

 

 

 

年 月 日


  注: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后果自负;2.简历根据经历分段填写。


关键词:
第一时间了解掌握公职类考试资讯、公告等考情,您可以把公务员考试网Ctrl+D收藏,如有疑问请在线 咨询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