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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2013年度招录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7-21 00:39:22 字号: | | 【 打印 】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2013年度公务员招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原则

  我局招录公务员面试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国家规定程序进行。

  二、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和面试时间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如下:(查看)

  三、参加面试确认和递补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013年2月21日12:00前将是否参加面试的意见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到heyt@serc.gov.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标题一律为“准考证号+姓名+确认参加(或不参加)面试+手机号码”,邮件正文内容应包括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考职位名称、报考职位代码、手机号码(请确保有效号码,保持通讯畅通)。未发送确认电邮的,以主动放弃处理。

  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考生,还应于2013年2月21日12:00前向我局传真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已确认参加面试而又随意放弃考试的,我们将记录考生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若出现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情况,按规定进行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公布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四、面试安排

  (一)时间安排

  面试于2013年2月28日进行,面试正式开始时间为上午9:00、下午13:30。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上午7:50前到达南方电监局一楼报到处,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2:30前到达南方电监局一楼报到处,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

  (二)报到地点

  请考生准时到广州市解放北路603号广东迎宾馆六榕楼南方电监局一楼大堂报到。乘车路线:考生到达广州火车站(或火车东站、南站)或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可乘坐地铁到“公园前”地铁站(1、2号地铁线路上),从I出口步行约500米到广东迎宾馆内六榕楼。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上午场面试的考生7:50-8:30进行资格复审,下午场面试的考生12:30-13:00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6、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岗位提供本单位党组织提供的党员证明。

  7、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所在单位在面试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在考察前仍不能提供者,取消考察资格。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

  (4)留学归国人员需携带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我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证明。

  (5)“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由考生提供,所有材料提供复印件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候考注意事项

  1、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要求进行顺序抽签,并签订保密协议。

  2、参加面试的考生进入侯考室前请将所携带的通讯设备、行李物品上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仅携带本人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进入侯考室。

  五、考察和体检

  (一)各岗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一名考生为考察、体检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另行通知。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二)录用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达到1:3及以上的,面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比例低于1:3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参加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进入体检阶段的考生体检费用由我局负担。

  (二)请参加面试考生近期务必保持手机和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考生。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化,请及时告知。

  联系人:何月甜

  电 话:020-85125172

  传 真:020-85125230

  电 邮:heyt@serc.gov.cn

  特此公告。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南方监管局

  201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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