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粮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红河州粮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红河州州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红河州粮食局决定从我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办公室主任(正科级)。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公文处理能力、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从事过办公室管理工作,能独立完成重要文稿、调研报告、领导讲话等文稿的写作。
(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5月30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四)工作满10年以上(时间计算到2013年5月30日)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现任实职正科级职务或者任实职副科级职务满5年以上。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六)身体健康。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其他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方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3年6月13日至6月20日前到州粮食局人事科报名。
四、报考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任现级和现职证明材料(任职文件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当地组织部门公章),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进行资格审定,同时交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后署名)。
五、考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注重对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文字表达等能力的测试,内容为公文处理、写作知识、粮食流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于6月24日上午9∶00至11∶30在州粮食局会议室举行。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应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其他须知事项
(一)报名人数不足5人,将取消选调计划。
(二)根据笔试成绩,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取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为考察人选。
(四)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州粮食局组成考察组,对预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组织考察情况,州粮食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将确定为拟选调对象的基本情况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按有关程序报州人事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七、保障措施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保证选调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保密管理,确保笔试、面试的试题安全。
(三)严肃工作纪律,坚持原则,做到公道正派、依法办事。
(四)主动接受监督,邀请第八纪工委派人全程参与,及时受理举报,对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州粮食局人事科主任科员 刘 波
地址:蒙自市州级行政中心A区103室
联系电话:0873—3732246
附:《2013年红河州粮食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红河州粮食局
2013年5月28日
红河州粮食局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岁)
照 片
民 族
籍 贯
出 生 地
入 党时 间
参加工作时 间
健康状况
是否服从安排
熟悉专业
有何专长
学 历 学 位
全日制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所在单位及职务
单位
性质
任现职时间
年 月
任现级别
时 间
年 月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主要简历(含学习经历)
奖惩
情况
近三年年度考核
情 况
参加
培训
情况
主要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
称谓
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所在
县市组织部门
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考试成绩
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总成绩
综合排名
州粮食局
选调
意 见
盖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