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央机关遴选公务员标准: 德、绩、廉
5月29日,中组部、人社部和国家公务员局三部门联合发布《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标志着2013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已全面展开。
今年共有48个中央机关计划遴选162个职位,遴选职位包括正处级职位、副处级职位和主任科员职位。从招考规模看,与去年相仿;从考试内容看,也与去年基本一致。这说明,通过过去3年的实践摸索和思考总结,中央机关遴选考试的组织工作已经趋于完善和定型。
随着《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的发布,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也在2013年形成制度,步入常态化,这无疑是意义非凡的。过去几年的考试实践表明,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优化了中央机关公务员队伍结构,开辟了选拔人才的有效途径,匡正了选人用人风气,受到了遴选部门和广大基层公务员的普遍认可,对于畅通和规范基层公务员“上行通道”、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具有重要意义。
2013年中央机关遴选工作适逢其时,体现了十分鲜明的特点。
第一,组考工作有政策、制度依据。
今年的《公告》中明确提出,本年度中央机关遴选考试工作是“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按照《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2013年中央机关遴选工作实际上是公开遴选工作制度化之后的第一次实践,是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制度的重要举措。
第二,报考条件更为严格,对任职经历提出新要求。
相比去年,今年的报考资格新增了“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两条。
同时,对正处级职位的报考经历进行了更为细致和严格的规定,“报考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具有2年县(市)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正处级检察员职位,须具有检察员或审判员法律职务,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任职满4年的县处级副职职务”。
第三,报名时间由去年的10天延长至14天。
这一举措,旨在为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更长的选报时间,鼓励更多的基层公务员才俊参加考试,从而从下级机关中选拔出更为优秀的公务员,真正实现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保持领导机关和基层密切联系的目的。
第四,考试对考察工作进行了更为细致、明确的规定。
相较去年,今年《公告》明确规定“各遴选部门要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并明确指出了考察内容、考察重点和考察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组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这说明中央机关遴选考试对于考生“德、绩、廉”的重视程度逐年提高。
通过以上的说明,相信在基层任职的广大公务员才俊对于本次考试已经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认识。
古语有曰:“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善于捕捉机会者即为俊杰,希望大家乘着中央政策的春风,抓住机会,奋勇直上,在更广阔的空间和平台上发挥自己的能力,书写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国梦”伟大梦想的华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