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国家法官学院云南分院),为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省法院系统法官和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在职学历教育、涉外培训、司法考试培训等工作。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精神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省法院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批复》(云组复[2010]246号)的要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在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教研室外事项目(活动)管理工作人员1名。
要求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外事业务,具备丰富的外事工作经验,熟悉法院工作。
2、法官学院培训处培训管理工作人员1名。
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和网络。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9月6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天逸温泉花园酒店2楼),联系人:张林华、张海龙,电话:0871—409544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871-4095836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10年云南省法官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和工种需要单位正面、《未就业登记证》)。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考试。
根据云人[2004]37号文件关于“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的规定,报名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后,核发准考证。
本次考试有关要求可通过云南法院网(WWW.GY.YN.GOV.CN)查询。
四、笔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于考前1周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笔试总分值100分。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依次确定。报考研究室岗位的前2名;报考培训处岗位的前2名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
(五)面试内容以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为主,重点考核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报考法官学院研究室的前1名,培训处的前1名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由政治部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后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院党组按岗位缺额人选从高到低的总成绩得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对象、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院党组讨论决定招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政治部行文,并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五份,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对招 聘对象,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用人部门提出考核意见。适应岗位要求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八、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四)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九、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我院政治部和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省委组织部举报受理电话:0871-12380
省高级人民法院举报受理电话:0871-4095040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事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精神及省委组织部《关于同意省法院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批复》(云组复[2010]246号)的要求,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备岗位所需知识和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辞职(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在我省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1、教研室外事项目(活动)管理工作人员1名。
要求具有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外事业务,具备丰富的外事工作经验,熟悉法院工作。
2、法官学院培训处培训管理工作人员1名。
要求具有全日制法学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历,能够熟练操作电脑和网络。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9月6日至11日。
2、报名地点:昆明市日新中路393号。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天逸温泉花园酒店2楼),联系人:张林华、张海龙,电话:0871—4095448。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电话:0871-4095836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2010年云南省法官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5、申报岗位所需提供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工作经历和工种需要单位正面、《未就业登记证》)。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按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者准予参加考试。
根据云人[2004]37号文件关于“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开考”的规定,报名人数达到规定比例后,核发准考证。
本次考试有关要求可通过云南法院网(WWW.GY.YN.GOV.CN)查询。
四、笔试时间、地点和科目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于考前1周电话告知考生本人,并发放准考证。
(二)笔试内容:笔试总分值100分。内容主要是招聘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
(三)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四)面试: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依次确定。报考研究室岗位的前2名;报考培训处岗位的前2名进入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
(五)面试内容以回答考核小组的提问为主,重点考核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六)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报考法官学院研究室的前1名,培训处的前1名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确定后,由政治部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后组织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由院党组按岗位缺额人选从高到低的总成绩得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对象、公示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院党组讨论决定招聘对象,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由政治部行文,并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五份,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对招 聘对象,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由用人部门提出考核意见。适应岗位要求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八、工作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工作人员应做到:不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的相关信息;不谈论涉及题目、题型、评分标准等话题;不记录、传播、泄露试卷内容。
(四)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好职责,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严格招聘考试的命题管理,加强试题的安全保密措施,对在考试和招聘工作中泄题、漏题及相关舞弊行为的人员一经发现从严处罚。
九、组织实施
本次招聘由我院政治部和云南省法官进修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省委组织部举报受理电话:0871-12380
省高级人民法院举报受理电话:0871-4095040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二○一○年八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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