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2010年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昆明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二○一○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的通知》(昆人社通〔2010〕68号)文件精神,嵩明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结合我中心实际,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报名,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08年以来未就业的全日制统招国民教育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岗位要求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详见招聘计划及条件);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
(六)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条件
嵩明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2名):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要求:法学门类1名,经济学门类1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报名点报名,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9至7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嵩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嵩明县嵩阳镇县城水真路208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毕业证原件(2010年毕业生可用学校开具的毕业生证明)复印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注意事项:每个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1:3时相应削减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办理。
(二)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
⑴专业基础知识笔试
专业基础知识考试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地点待定(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7月13、14日
地点:嵩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嵩明县嵩阳镇县城水真路208号)。
⑵面试
根据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试人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其它面试过程中需要补充事项另行通知。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面试折算出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60分以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四)考核。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
(五)公示及聘用
1.公示。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人事网、嵩明兰茂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在体检和考核阶段自动放弃或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选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轮。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在嵩明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在纪检监察、保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在招聘工作中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违反政策规定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举报电话:嵩明县第四纪工委:(0871)7924684
嵩明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0871)7923537
咨询电话:嵩明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0871)7913713
嵩明县农村社会保险中心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