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2010年招聘152名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经市政府批准,昆明市盘龙区将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52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考试(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昆明市盘龙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招聘条件者均可报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除外)。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昆明市盘龙区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限报考一所学校的一个岗位,每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数比例不得小于3:1。
四、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2、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19日—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分—4:30。
2、报名地点:昆明市第十一中学(穿金路310号)
3、报名注意事项:
(1)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
(2)各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削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报名时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册原件及复印件;
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2010年毕业生暂提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英语教师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诚信承诺书;
6、往届未就业毕业生需提供未就业证明;社会人员须持由所在学校提供的从教经历证明材料及个人简历1份,并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7、近期半寸免冠照片3张(黑白、彩色均可)
六、招聘考试内容
1、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等相关内容,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盘龙教育信息网上公示(自成绩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向盘龙区教育局人事劳动科申请查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具体内容、时间和方式按各招聘学校的招聘方案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学校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进入面试。
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10年7月1日至2日。
3.领取准考证地点:请考生到报考单位领取(报考双龙中学、嵩明县三中、滇源镇中心学校、滇源镇白邑初级中学、阿子营镇中心学校的考生请到盘龙区教育局人事劳动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2010年7月3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七、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若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而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在合格成绩分数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相关部门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考核,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情况,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八、聘用
根据体检、考核情况,由用人单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盘龙教育信息网和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经盘龙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报盘龙区人事局核准后,按照昆政文〔2008〕21号文件中《昆明市关于推行中小学教职工聘用制的意见》、《印发〈关于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昆人通〔2008〕54号)、《盘龙区教育系统推行教职工聘用制的实施细则(试行)》及《盘龙区教育系统人事代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到盘龙区人才服务中心教育分中心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实行聘用合同管理。
九、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1、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2、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区组织、人事、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检查指导小组,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规范进行。
十、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执行。
监督举报电话:盘龙区监察局3165865
盘龙区人事局5614685
盘龙区教育局3177908
咨询电话:盘龙区教育局人事劳动科3177972
昆明市盘龙区人事局昆明市盘龙区教育局
二0一0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