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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局:将制公务员平时考核规范 决定升降奖惩

2013-08-12 16:10:00 字号: | | 【 打印 】

  在16日举行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经验交流会上,人社部副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副局长杨士秋表示,将尽快出台平时考核规范性文件,对公务员平时考核的内容、指标、方法、结果使用等做出原则性规定。


  据了解,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都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平时考核工作,消除了平时考核工作的“盲点”,天津等省市基本实现平时考核全覆盖。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


  杨士秋表示,应建立科学合理适用的考核指标体系,做到努力有方向、评价有依据、监督有标准。为此,要区分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加强关键指标的筛选,并对考核指标实施动态管理。


  平时考核方法太简单、频率太低,易流于形式、形同虚设;太繁琐则不易操作、难以持久。对此,杨士秋指出,各地要围绕切实管用、简便易行,创新考核方式方法,坚持记实评价为主的基本方法、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他强调,考核结果使用直接关系到平时考核工作的生命力,应拓宽考核结果使用途径,把它作为职务升降、奖励惩处、培训学习的重要依据。对公务员主管机关而言,平时考核工作不做就是失职。要把平时考核作为刚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大力推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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