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云南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关于转发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云人〔2006〕5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文件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云南省京剧院等8家单位201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6名。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京剧演员、滇剧演员、舞美、艺术研究、考古、艺术类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46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国民教育系列未就业毕业生及符合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详见各招聘岗位要求)。
四、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文化艺术事业;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程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2012年云南省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工作委托云南人才市场办理。每个岗位的计划招聘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等于或高于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特殊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1:3比例的需报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方可开考。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登陆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进行网上报名。
1.网络报名的时间(暂定)
2012年12月17日至18日,网络缴费时间为 2012年12月19日至20日。
2.网络报名的流程
(1)登录云南人才网——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交费。报名后1—2个工作日可查询审核是否通过,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
(2)报考人员可根据所学专业、学历结合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进行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面试前将审核相关报考资格及材料原件,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缴费
按照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考生须缴纳报名费100元,用于考务工作。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打印时间暂定为2012年12月25日至26日。(暂定)
六、招聘程序
(一)笔试
按照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考试。对达不到3:1开考比例急需引进的短缺专业人才,报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组织考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由云南省文化厅组织有关专家组成面试考官组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网上公告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一定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名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数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其中:(1)云南省京剧院、云南省滇剧院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70%。(2)云南省文化馆、云南省美术馆、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云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云南省非遗中心、云南文化艺术职业学院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三)体检
按照拟招聘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由用人单位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考核。与报名时填报情况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人员在云南人才网(www.ynhr.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所聘人员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六)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正式聘用后纳入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按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待遇。
七、应聘人员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一)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自荐材料(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四)相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填写《云南省XXX(单位名称)2012年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岗位只能填写一个。
八、招聘纪律
(一)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
(二)遵守回避规定。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71-3623161。
九、未尽事宜由云南省文化厅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871-36144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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