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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商务厅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3-07-06 00:48:01 字号: | | 【 打印 】

  云南省商务厅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州市以上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试行办法》(云厅字〔2008〕12号)规定,经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商务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5名公务员到厅机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人数及岗位


  公开选调人数:正科级及其以下职务人员5名。


  公开选调岗位:


  岗位一:办公室2名;


  岗位二:政策法规处1名;


  岗位三:开发区处1名;


  岗位四:口岸通关促进处1名。


  二、公开选调范围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公开选调资格条件


  (一)岗位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正确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商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3.熟悉计算机应用与操作,语言表达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行政职务为正科级及以下职级人员;


  5.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25日以后出生);


  7.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其它不宜办理转任情形的。


  (二)岗位具体要求


  报名人员在具备岗位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还应符合选调岗位的具体要求。详见如下:


  岗位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州市县委办、政府办或相关部门文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和文稿写作能力。


  岗位二:政策法规处工作人员要求法律、法学、经济法专业或2年以上州市县委办、政府办文秘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25日),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文稿写作能力。


  岗位三:开发区处工作人员要求专业英语八级(英语专业)或大学英语六级(非英语专业),具有较强的调研和文稿写作能力。


  岗位四:口岸通关促进处工作人员要求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具有较强的文稿写作能力。


  四、公开选调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选调人员、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要求: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云南省商务厅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交登记表(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中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宽28mm×高42mm);交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英语等级证书/成绩报告单、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


  报名时间:2013年7月9日至7月11日。


  报名办法: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内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报考人员可到省商务厅人事处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昆明市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昌宏路136号省商务厅办公楼3楼303室。2.传真报名。无法进行现场报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8:30-18:00将报名材料传真至省商务厅人事处(0871-63210138)。


  (二)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由省商务厅人事处现场审查;传真报名人员报名材料经初审后,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持报名材料原件到省商务厅人事处进行复审,传真报名材料与资格复审时提交的原件不一致的取消报名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如果选调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低于1:5,取消该岗位的选调。因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符合其他岗位选


  调条件的,可自愿选择是否改报其他岗位。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名者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云南省商务厅网站公布。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选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的总成绩,按每个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若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若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该选调岗位的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工作由省商务厅统一组织实施,对预选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由省商务厅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和办理选调手续


  省商务厅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择优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报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云南省商务厅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郑重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


  六、纪律与监督


  (一)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选调工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开选调的有关信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发布。


  联系人:邹志芳、张有奇


  联系电话:0871-63210065、63210138


  监督电话:0871-63169932(省商务厅纪检监察室)


  0871-63635257(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

 


  附件:云南省商务厅2013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云南省商务厅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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