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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行救护车不该是一道选择题

2013-09-12 02:59:04 字号: | | 【 打印 】

  有网友发微博称,北京急救中心海淀分中心有关人员驾驶救护车外出就餐,又开着顶灯、逆行返回单位。这一行为引起诸多网友不满,有人认为:“这种事儿如果天天见,难免车主在路上不给120救护车让路。”该中心管理人员证实,救护车为中心所有,是否违规私用,将进行调查处理。


  前段时间,北京一辆载有重伤患者的120救护车,因一路上鲜有车辆避让,从现场到医院不到3公里的路却耽搁了足足40分钟,伤者不幸身亡。这一事件引起了人们对如何让行救护车的强烈关注。如果说,这件事让人感到了为救护车让行的必要性,急救分中心人员开救护车外出就餐这件事,却又不免让人感到困惑。许多人大概会这么想:不让行,车上有危重病人怎么办;可让行的话,保不准就是在给特权行为让路。


  这说明,由于特种车滥用现象的事实存在,已经影响了人们对让行特种车的认同感。公众有这种感受虽可以理解。但应该说,让不让行救护车,与救护车是否存在违规私用等行为,不能直接挂钩在一起。即便人们对此有所不满,这也不该成为让行与否的必然条件。很简单,人们并没办法每回都准确判断出,救护车是否在履行职责,那么根据自己的主观判断来进行选择,就有可能出错。


  是否让行救护车,本不该成为一道选择题。一方面,无论人们对救护车滥用行为有多么愤慨,碰到救护车打开顶灯、拉响警报,都必须让出一条道来。这既是对生命的基本尊重,也是对法律的必要敬畏。而另一方面,那些享有特种车使用权的机构,同样必须敬畏手中的权力,不能把公众的信任当作一种特权消费。只有当这成为社会共识,才不会出现“救护车到底该怎么让”的现实困惑。


  重建这一社会共识,要从建立和完善法规入手,逐步达成制度互信。从元旦起,对遇有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规定让行的将扣3分处理。这是重建社会共识的必要制度保障。但要真正达成制度互信,还需要从法规上对特种车滥用进行严格约束。


  基于现实情形,如何遏制救护车滥用现象,同样迫切需要给出制度性答案。否则,很难避免人们把这当作让行救护车与否的一种道德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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