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县公开招聘祁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协勤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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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司法警务工作,保障诉讼安全,经二○一三年六月二十一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祁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协勤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共招聘司法警察协勤人员15名(其中:男12名,女3 名)。
二、招聘条件
1.热爱司法警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
3.祁县户籍;
4.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高中学历;
5.年龄在2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8日以后出生);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伍军人可放宽至28岁(即1984年7月8日以后出生);现已在法院临时聘用从事司法警察协勤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即1977年7月8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体貌端正。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
7.体重要求:不得过于肥胖(超过标准体重25%)或过于消瘦(低于标准体重15%)。
标准体重(千克)为身高(厘米)-110。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2)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4)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5)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和学籍的;
(8)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9)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处分的;
(10)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
(11)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设在祁县政府大院三号楼102室。报名时间为2013年7月8日至9日。
2.报名时考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或社区、村委会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及一寸免冠红底照片三张,符合条件者,递交由本人填写的《公开招聘祁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协勤人员报名表》(此表由报考者登录“祁县人事人才网”下载后填写,网址:http://www.qxrc.cn/)。考生应当对提供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
3.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要达到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4.2013年7月16日,凭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百分制计分。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分性别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面试人员可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六、体检
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分性别职位)。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体检不合格的,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性别职位)。
七、政审
政审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实施。
政审不合格者,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分性别职位)。
八、公示和聘用
经招聘领导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祁县人事人才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有重大问题的,由招聘领导组会同相关部门进行查证,确有影响聘用问题的,经招聘领导组研究,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方式及待遇
1.拟聘用的协勤人员,经培训上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聘用的协勤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祁县最低工资保障线,并入有关保险,费用由县财政负担。
祁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协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组
二○一三年七月一日
祁县公开招聘祁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协勤人员报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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