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温州市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0人公告
摘要:2015年温州市平阳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30人,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25日。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30个岗位。具体职位见《2015年平阳县事业单位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职位需求一览表》。
二、引进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2月25日。报名者需填写《平阳县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就业推荐表)、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以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寄(发)至引进单位。
2、引进办法。引进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过多,将进行初选并按一定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后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经体检、考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高学历、高职称、“985工程”或“211工程”高等院校毕业生、有科研成果和主持过重大工程的人才优先录用。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全额编制正式工作人员。引进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最低服务期年限为3年,其他引进人员最低服务期年限为5年。如岗位招聘指标未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招聘单位将另行组织招聘。
三、优惠政策
1、对外县引进的博士生和正高职称人才,政府为其提供人才公寓和每年2万元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如未能提供人公寓的,政府给予为期8年的异地安置补贴,补贴的标准为每年3万元;
2、对外县引进的硕士生和副高职称人才,政府为其提供公租房和每年7200的生活津贴优惠政策。生活津贴享受期限为8年。政府如未能提供公租房或引进人才放弃享受公租房权利的,政府为其提供为期8年的住房补贴,补贴的标准每年为1万元;
3、高层次和紧缺人才及其配偶、子女户籍可随调随迁,其配偶原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并符合接收单位相关条件的可调入平阳工作;
4、随迁子女入学享受本县常住人口同等待遇,原在重点学校就读的,可安排到相应的重点学校就读;
5、对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才,给予20万元的资助,资助款项分五年发放。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7-5812530
平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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