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浙江舟山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招聘33名教师公告
浙江公务员考试网(http://ww.chinagwyw.org/zhejiang/)获悉,2014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33名市直属学校教师。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笔试时间为12月13日下午。面试定于12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一、招聘计划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要求在1984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六)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教育网:www.zsjy.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
(三)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6210,张老师(13505803285)、屠老师。
(四)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考生在校的各类获奖情况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证书材料及个人简历;
3.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历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中小学体育1-4岗位须提供在校学习期间的各门课程成绩单(需有校方盖章确认的原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6.《舟山市教育局赴浙师大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7.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其它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某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5倍,按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证书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荣誉获得情况、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中共党员等综合情况进行筛选,并按招聘计划人数5倍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
考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为12月13日下午,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内。12月13日当天中午电话通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专业不进行笔试,以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替代,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面试定于12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适时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待遇。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环节均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附件:舟山市教育局赴浙师大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014年下半年舟山市教育局赴浙江师范大学现场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公告(2014年第29号)
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服务群岛新区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经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我局决定于2014年12月13日在浙江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属学校教师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龄要求在1984年12月4日及以后出生;
(二)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愿意履行教师义务;
(三)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学生,有献身教育事业的精神;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
(六)目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5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七)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视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学历、学位。
三、信息发布平台
(一)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zsrls.gov.cn。
(二)舟山教育网:www.zsjy.gov.cn。
其中舟山教育网为发布考试、体检、考察等相关信息的唯一平台。
四、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二)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
(三)报名咨询电话:0580-2046210,张老师(13505803285)、屠老师。
(四)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
2.考生在校的各类获奖情况证书、荣誉证书等证件证书材料及个人简历;
3.2015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历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4.中小学体育1-4岗位须提供在校学习期间的各门课程成绩单(需有校方盖章确认的原件);
5.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
6.《舟山市教育局赴浙师大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
7.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其它相关证件证书等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舟山市教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聘用等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招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招聘岗位数的3倍,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某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5倍,按学校奖学金获取数量及等级、证书获得情况、社会实践情况、荣誉获得情况、是否担任学生干部、是否中共党员等综合情况进行筛选,并按招聘计划人数5倍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
考试分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两部分,笔试时间为12月13日下午,地点:浙江师范大学校内。12月13日当天中午电话通知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
笔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评应聘者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笔试满分为100分,其中体育、音乐、美术专业不进行笔试,以专业技能测试方式替代,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
面试定于12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评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基本素质修养。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试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
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和考察按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教育局适时组织实施。
七、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者,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舟山市教育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在规定时间内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并由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到相关市属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有关待遇。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在规定时间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均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须在工作后二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所有环节均不再递补。
(二)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舟山市教育局反映。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046210、2047074,监督电话:0580-2600333。
附件:舟山市教育局赴浙师大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舟山市教育局
二O一四年十二月
二O一四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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