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金华市东阳公安局招聘特勤队员简章
摘要:东阳公安局招聘特勤队员50名。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7时。报名地点:东阳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三楼内勤办公室报名(艺海路16号,新中医院对面)。笔试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考生可结合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备考。
为切实加强东阳市应急处突力量,经东阳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面向社会招聘50名特勤队员,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按照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特勤队员5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3、户籍不限,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要求男性,身高168厘米(含)以上;
5、年满18至30周岁(1984年7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6、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其它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年薪5万左右(含五金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统一安排食宿,采取准军事化管理。
五、招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7时。报名地点:东阳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三楼内勤办公室报名(艺海路16号,新中医院对面)。
联系人:楼警官0579-86096306 。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加分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东阳公安局在职协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凭单位证明报名)
3、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有效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领取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选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满分为300分,体能项目中各单项必须达到下列要求:立定跳远(2.45M)、100米跑(13″70)、1000米(3′40″),否则视为不合格;达到要求的按《特勤队员体能测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通知参加笔试。附《特勤队员体能测评评分标准》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
(五)加分项目
1、警察院校特警专业、武术院校武术等相关专业毕业生给予加5分;
2、获得省(军)级以上体育(军事)比赛名次的个人加8分;获地市(师旅)级体育(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分别加6、5、4、3、2、1分;获得县(团)级体育(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按上一级标准减半加分;
3、退伍军人加5分;
4、因军事技能业绩突出在部队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8、6、4分;
5、有警(军)犬训练、排爆专业人员加5分。
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加分项10分封顶。
(六)总分计算方式
总分=体能测评成绩÷3×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加分项目
(七)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以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有关特警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按部队入伍政审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东阳市公安局大门口和巡特警大队大门口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合格人员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发放体能测试时间及场地通知书;
2、体能测试结束后,现场宣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面试、体检、政审后对外公告入围人员名单;
4、未尽事宜由东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为切实加强东阳市应急处突力量,经东阳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面向社会招聘50名特勤队员,在公安机关指导下开展社会面治安防控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按照体能测评、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特勤队员50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思想品德好,作风正派;
2、自愿从事社会治安防范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
3、户籍不限,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4、要求男性,身高168厘米(含)以上;
5、年满18至30周岁(1984年7月1日至1996年6月30日之间出生);
6、曾受到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其它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曾因违反规章制度被用人单位开除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年薪5万左右(含五金等)。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统一安排食宿,采取准军事化管理。
五、招考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0日至2015年1月10日,工作日8时30分至17时。报名地点:东阳市公安局巡特警大队三楼内勤办公室报名(艺海路16号,新中医院对面)。
联系人:楼警官0579-86096306 。
2、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及其他相关加分证明材料、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东阳公安局在职协警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凭单位证明报名)
3、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有效证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领取填写报名表。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经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考选资格。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满分为300分,体能项目中各单项必须达到下列要求:立定跳远(2.45M)、100米跑(13″70)、1000米(3′40″),否则视为不合格;达到要求的按《特勤队员体能测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并通知参加笔试。附《特勤队员体能测评评分标准》
(三)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以及形象气质等综合素质。
(五)加分项目
1、警察院校特警专业、武术院校武术等相关专业毕业生给予加5分;
2、获得省(军)级以上体育(军事)比赛名次的个人加8分;获地市(师旅)级体育(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分别加6、5、4、3、2、1分;获得县(团)级体育(军事)比赛名次前六名按上一级标准减半加分;
3、退伍军人加5分;
4、因军事技能业绩突出在部队立个人一、二、三等功的分别加8、6、4分;
5、有警(军)犬训练、排爆专业人员加5分。
同一事项不重复加分,加分项10分封顶。
(六)总分计算方式
总分=体能测评成绩÷3×5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加分项目
(七)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以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有关特警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政审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按部队入伍政审标准执行。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东阳市公安局大门口和巡特警大队大门口予以公布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合格人员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在试用期内发现有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办理解聘手续。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发放体能测试时间及场地通知书;
2、体能测试结束后,现场宣布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3、面试、体检、政审后对外公告入围人员名单;
4、未尽事宜由东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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