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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海宁市投资促进中心招聘公告

2015-01-13 16:52:46 字号: | | 【 打印 】
  摘要:海宁市投资促进中心招商特派员招聘若干名,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1月23日。
  海宁市投资促进中心招商特派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海宁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招商人员若干名。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
  2.有较强的对外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有开拓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意识;
  3.报名人员需具有营销工作经历;
  4.相貌端庄、性格开朗,身体健康,能适应常年出差;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有一定的招商工作经验和良好外语沟通能力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2015年1月23日;
  2.报名方式:有意向者通过电子邮件将个人简历及报名表发送至
zghnrc@126.com
  3.报名咨询电话:0573-89232816(企业人员报名,联系人:金毅);
  4.报名注意事项:请应聘者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填写好报名表;报名者对材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方式
  1.人员聘用:通过面谈择优聘用,经体检合格后办理入职手续。
  2.人事(劳动)关系:由指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采用派遣形式派至市投资促进中心。
  3.人员管理: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由市投资促进中心负责,业务指导由市商务局负责。
  4.聘期管理:招商人员聘期两年(试用期两个月),聘期届满考核合格者进行续聘,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期届满考核优秀的可与相关国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招商业绩突出的予以提拔任用。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岗位待遇由基本薪酬、岗位补贴和绩效薪酬三部分组成。
  1.基本薪酬: 8万元/年左右;
  2.岗位补贴:生活性补助、交通费补贴(城市间往返交通费按实报销)、通讯费补贴合计2500元/月;
  3.绩效薪酬:按招商实绩考核确定,按年发放。

  附件:海宁市投资促进中心招商特派员报名表
  中共海宁市委组织部
  海宁市商务局
  海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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